第五十七章 昏礼之义(1/2)
溪玦低头顿了顿,才又抬起头来直视着她:“我想得到的,不是你的回应……
而与你一起的记忆,如果可以的话,我一刻也不想忘记。”
李飞絮又使劲的挣扎着自己被对方拉住的手,可是武功不如人的她却毫无建树。
她也渐渐的不奈:“你别这样!我真的不喜欢你。放手啊!”
溪玦却也颇为倔强,无论对方如何挣扎他都不放手,只是暂且先放开了这个话题不说,说到了他对于沐析洁武功的猜想。
“小弟的武功源自于礼,所以我根据礼记中:‘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的描述,大概猜到她内功中行气观想之法的第二重应该是昏,也就是婚礼。
你应该也知道,虽然像你们这样年已及笄却尚无婚约的女子虽然少见,但不是没有。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
但是她家偏偏要在河间郡大摆宴席,还任由她亲自招亲。我一开始也想或许是其父对于她过于溺爱。但是那也不必这么着急吧?
直到那天咱们看到了小弟第一次在院里练习内功。我才大概有了如此猜想。而之后的几次观看,我就大概可以确定了。
不知道你注意了没有,小弟这几天虽然也是勤练武功,但却仿若已经没有了上升空间,只能不断地精纯自己真气,却毫无实质上的进境。就好像寻常武者修习的内力已到尽头,再无可以进境的余地了一样。
可是她却神色如常,直到现在才有了着急、羞涩的样子。再说她家的武功一看就是不凡,怎么可能只是小成就没有更进一步的余地了?
从那时起我就大概能确定是因为她也是明白她自己的内功要想再有所进境,就不得不与人婚配了。
而我说如果只是心境上的羁绊的话,我大概能帮些忙。因为我知道昏礼的意义和道理。
其实儒家的《礼记》中的昏义篇也有讲,但是不够透彻。
其中讲到: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
其中讲了重视昏礼的必要性和好处。这是儒家一惯的劝人克己复礼的主张和说法。但是对于圣人之所以创制昏礼的原因却是一笔带过: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
礼啊,是一层一层递进的,越是亲近,就越是尊礼,而不是反过来。礼的作用你是知道的,有礼就会讨人喜欢,被人接受。就像玉一样,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嘛。
道家之所以不喜欢儒家,就是因为儒家只看到了礼的好处,然后去推行他。却没想到为什么圣人能够做到礼。
而他们就是以有礼会被人喜欢为由,推崇礼的好处,来劝说世人克己复礼,当然事倍功半。
其实呢,人是先想要与人亲近,所以才会有礼。就像人为了别人付出,永远是为了爱而不是恨。
所以有礼绝非其有道德,而是因为其心中有爱,所以自然而然的想要为对方付出,而并非反过来。
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
这既是礼之大体,也是礼的五重境界。第一重是冠礼。冠礼在于正衣冠、齐颜色、顺辞令。这是在向人表示尊重。对人表示尊重,就会容易被人接纳。这是这么做的好处。
但是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是为了这份好处吗?不是的,是因为想要与人亲近,所以才想要端正自己的衣冠。因为在乎对方,想要让别人在见到自己感到开心,所以才会注意自己的颜色辞令。
所以说,礼之第一重境界,是领悟这份敬的心意。而如何养成呢?并非儒家那一套克己复礼,只要心中存有想与人亲近之心便可以了。
而接下来的第二重境界,就是昏礼。到了昏礼,是上一阶段的敬的功夫已经足够了,与人能够得以亲近了。
但是这个时候的人们会往往恃宠而骄,开始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这就是有违昏礼了。
那么为什么人要遵守昏礼呢?自然也不是为了维持婚姻而提倡昏礼了,那是儒家的说法。乃至于以婚姻夫妇的关系推广到君臣、父子等一切阴阳关系。
但是那一切都不过是孔子总结圣人所制定的礼,所发掘得到的好处罢了。却绝非当时的人们执行他的原因。
人啊,能够遵从昏礼,结两姓之好,并非为了对于自己齐家、治国有所帮助。而是因为一个简单的字:爱。
因为爱对方,所以尊重,所以才甘愿与之同享尊荣,恨不得与之生死相随,永结为好。而这样永远能够保持亲近,不就是昏礼所倡导的吗?
整个一套昏礼,所讲的只有一个道理,所要修的,也只有一种感情。那就是亲。
而要能领悟这份感情,领悟昏礼之义,则需要对自己亲近的人有爱。因为有爱,维持彼此的亲近,不过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根本不需要真的嫁人。
但是如果小弟的功夫还需要别的的话......我也没办法了。”
溪玦说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李飞絮。
他虽然没有明说,但是通过这么一番长篇大论,其中自己不仅知道什么是喜欢,甚至连爱都知道的差不多的意思跃然纸上。
而他刚才说到“因为爱对方,所以尊重,所以才甘愿与之同享尊荣,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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