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好莱坞(1/3)
“唔!”韩歌伸了伸懒腰,活动了一下手腕,吐出一口浊气,道:“终于他妈的写完了,真不容易。”
“写完什么了?”苏珊好奇问道。
“啪。”一叠a4纸直接丢在了苏珊的面前,整得苏珊直接愣住了,这是个什么意思。
“我写的小说啊!”韩歌笑眯眯道:“你不是说帮我找出版商的吗?”
“切,那这点要挟我啊?”苏珊轻哼道:“告诉你,只要你敢写,我就敢给你出版,你就是写得再烂,也没关系,我就喜欢看你瞎折腾却又赚不到钱的样子!我一个叔叔就是经营出版社的。”
苏珊看了书页的封面,《暮光之城》。
《暮光之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妮?梅尔写的系列小说,包括《暮色》、《新月》、《月食》、《破晓》以及番外《午夜阳光》。
《暮光之城》系列以伊莎贝拉?斯旺和爱德华?卡伦一对苦命鸳鸯的情感纠葛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元素,而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强烈的情绪”。
该系列被称谓后“哈利波特时代”的魔幻巨著,成为《魔戒三部曲》《哈利波特系列》《纳尼亚传奇》之后的国际魔幻系列代表。
作品获得纽约时报主编精选、出版者周刊“年度最佳好书”、亚马逊网站“最近十年来最佳好书”、美国图书馆协会“十大青少年优良读物”及“十大最佳丛书”等荣誉。
但是这本书是2005年才开始发行的,而现在才2002年,所以韩歌可以心安理得的抄袭这本书。
穿越过后,又有了诸天交易阁,韩歌对原来世界的记忆变得异常的清晰。《暮光之城》的原著,韩歌没有看过,但是他看过《暮光之城》的电影啊!所以韩歌根据电影,将其描写成为小说。据他所知,《暮光之城》可是票房超级大爆的ip电影,并且制作成本一点不高,一本万利啊,有木有?韩歌写《暮光之城》都不在乎它能卖多少书,而是要将其版权拿在手中。将来拍摄电影就好办了。
无论是在满清获得的那无数的黄金白银还是其他的什么,都属于不明财产,万一被国税局什么的死盯上,扣韩歌一顶走私的帽子是没跑了。如果韩歌就一直甘心当一条咸鱼,那自然是什么事情都没有,但是韩歌他想搞事情啊!
但是搞事情,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所以韩歌他需要从明面上把自己改造成为一个大富豪。这样以后才方便搞事情,毕竟美国是资本社会,你有钱,什么事情都好说。
不光是《暮光之城》,韩歌还准备把前世大爆票房的《饥饿游戏》和漫威世界的全部转化为自己的ip文。漫威世界可谓是一座超级大金矿,光是一个蜘蛛侠的ip,就卖了超过50亿美元,一个钢铁侠的ip就卖了20多亿美元,就是一个非常不出名的三流英雄黑豹都卖出去12亿美元,这可谓是拍什么都是在躺着赚钱。可是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属于漫威的世界,也没有漫威公司,那这些东西自然就是属于韩歌一个人的了。唔……最多也就是给那些超级英雄们一点版权授予的费用。
苏珊拿着a4纸,缓缓念道:“在美国一个名叫福克斯的地方,住着一位英俊帅气的男青年爱德华。他出没神秘,与世无争,他的家人同样低调神秘,原因在于他是一只永远不会衰老,更不会死亡的吸血鬼。爱德华生于20世纪的第一年,自从1918年发育成长为十七岁的翩翩少年之后,他便再也没有衰老,永远保持着年轻俊朗的外形。时光飞梭,过了近百年后,他已经不再靠吸人血为生,因为爱德华和同是吸血鬼的家人都秉持着素食主义,只吸食动物的血。”
“十七岁的少女伊莎贝拉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因为父母的感情破裂,母亲带着她去了另一个城市。但当她长大的时候,母亲却决定再婚,由于继父是位棒球运动员,需要来回奔波,伊莎贝拉回到在福克斯的父亲查理的身边。在学校里,她结识了男孩爱德华,很快就被爱德华魅力所吸引,并渐渐喜欢上了他。”
苏珊慢慢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就沉迷了进去,韩歌一点都不意外,这本来就是走青春偶像风的小说,虽然带了一点魔幻的色彩。
“诶,你这小说写得不错啊!”苏珊拍着韩歌的肩膀诧异道。
书并不是很长,一上午的时间,足够苏珊将其看完了。
“虽然不能保证能不能火,但是出版之后肯定不会让出版商亏钱的!”韩歌笑了笑,道。
不过为此忙碌了不短时间的韩歌决定,等这部书赚到钱,以后他妈的都不自己写了,弄个大纲,丢给专业的代笔人士来写。这样可以节省他很多时间,还不一定有人家代笔人士写的好看漂亮,毕竟人家是专业的,而韩歌他只是个业余的。现在成了名的作家不都是这样玩的吗?
“我看你这结尾……你这是想将其弄成一个系列小说?”
“对。”韩歌想了想,道:“这样吧,让你白忙活也不好,我从这部书的书稿中的所有收入,给你百分之八,这样可以吧!”
“你这是想聘请我为你的经纪人吗?”苏珊好笑道:“我这个经纪人你可聘请不起,而且百分之八,也太少了。我又不缺你这点钱。不过你不用担心,只要你敢写,我就敢给你找出版商。”
“经纪人什么的,无所谓,我又不打算靠着出书挣钱,我打算拿着它拍电影用的,出书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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