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以貌取人(2/3)
别人,可是犯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段内容来源于百度百科:诽谤罪)
“我看见他在我休息的地方附近徘徊来着,他还在我不在的时候到我那里去了一趟!当我过去的时候,我就发现放在我皮包里的钱包不见了,当然,我回去的时候皮包拉链还是拉好的,他肯定是在偷完我钱包之后又把拉链拉回去了!”那个女士沉默了一会,然后拿出了一条可以当做是“证据”的证据出来。
“那么,有其他人可以为你证明吗?”
那个女士摇摇头,当时就她一个人留意到了这件事情。
就目前而言,我还无法确认这个女士所说到底是真是假,她有说真话的可能,但也有撒谎的可能。
在问完那个女士之后,我便询问那个拾荒者:“那位女士所说是否属实,你可曾在那位女士休息的地方附近徘徊来着,可曾在那位女士不在的时候到她呆的地方去过?”
“说实话,我承认我曾在那位女士呆的地方附近徘徊来着,我也承认在那位女士不在的时候到她休息的地方去过,但是,我并没有翻她的包,我只是拿走了她喝完的矿泉水瓶而已!”拾荒者说着,从身后的袋里取出来一个农夫山泉的矿泉水瓶子。
我拿过那个矿泉水瓶,递到那个女士面前,问道:“女士,这是你喝完的矿泉水瓶吗?”
“这个,我不敢确认,我之前的确是买了一瓶农夫山泉,在他离开我休息的地方后,我那瓶农夫山泉的矿泉水瓶子也不见了......”那个女士还是有些无法完全肯定,那么,案情陷入到了僵局之中......
“好,那就让我自己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吧!那个,先生,请你来搜我的身吧!”
“我叫冯醒然,你确定让我来搜你的身?但这也是违法行为啊......”
“没事,反正我这也不是第一次被别人当做小偷搜身了,我已经习惯了!”
“抱歉!请原谅我的无礼举动!”我来到那个那个拾荒者身边,将他兜里的东西一一掏出,他随身携带的东西里并没有那个女士的钱包!随后,我将他手上的袋子放在了地上,然后将袋子里的东西一个一个取出来。这个大袋子里装的都是一些塑料瓶,同样,里面并没有那个女士的钱包。
然后,郄温海帮助那个拾荒者整理东西,而我则把我得出的结果汇报给那个女士:“我大致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上的确没有你的钱包,女士,你是不是把你的钱包丢在了别的地方?”
“这不可能!”那个女士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但事实已经摆在了她的面前,那个拾荒者的身上并没有那位女士丢失的钱包。
就在这时,事情忽然出现了转机,一个年轻女孩突然出现在了现场,她的手上还拿着一个钱包,她看到那位丢钱包的女士之后,连忙喊道:“女士,这是你丢在我们店里的钱包,我找了你好久,才在这里找到你的。”
丢钱包的女士也认出来这个年轻女孩,这个年轻女孩正是她之前买水的那家商店的店员。
那位女士从店员的手里接过钱包之后,还有些不可思议,然后打开钱包,发现里面的东西分文未少!后来,听那位商店店员的叙述,那个女士是在她们商店里买完水之后,忘记把钱包拿走了。这下,事情终于水落石出了,那位丢钱包的女士的确是冤枉了那位拾荒者。
“那么,你现在也该向那位拾荒者道歉了吧?毕竟,是你误会了他啊?”在事情得到圆满解决之后,郄温海不停地催促着那位女士像拾荒者道歉。
“是,我知道了!”那位女士将钱包收起之后,转过身来,却发现那位拾荒者不见了......
“咦,那个拾荒者,他人去那里?”
“不知道,刚才他还在这里的。”我望望四周,并没有在人群中找到那个拾荒者的踪影。
那位拾荒者也许是离开了吧!但是,他为什么不等那位女士道了歉之后在离开呢?他的清白已经被证明了,可他却像真的犯了错似的逃走了。
他离开的原因,我不得而知。
但是,那个拾荒者说过的一句话,我依然记忆犹新:“没事,反正我这也不是第一次被别人当做小偷搜身了,我已经习惯了!”
当我准备搜他身的时候,他是这么说的。
我无法想象他过去到底遭遇了什么,一位老人,他的晚年过的是这样不幸!吃不好,穿不好,天天在垃圾堆里捡破烂为生,还要受到人们的鄙夷和排挤......
要是换做其他的人,他们受得了吗?
这个拾荒老人的悲剧,也就相当于一些不被人们重视的社会底层小人物的悲剧。在我们身边,还有像这位拾荒老人一样的人物,我们虽然可能帮不了他们太多,但一定要给予他们足够的尊重!
尊严对于一个人来说,有的时候,可比命重要多了。我们都希望别人可以尊重我们,想要别人尊重我们的话,就需要我们尊重别人,哪怕他们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我忽然想起来我看过的由乔杉和修睿主演的喜剧小品《老同学》,在这个小品中,乔杉扮演一个没有文化富商,修睿扮演一个招生办的老师,他们是同学,准备召开一个同学聚会,乔杉就想借着这个同学聚会来羞辱修睿。可结果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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