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1/2)
第64章、第65章已经修改好,且放上来啦,大家放心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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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第三卷第六十五章:
锦歌一直都知道自己的这个祖母苏老太太非常人,而且这种印象在归京之后,便一直在被刷新,而今天,这个记录即将再度刷高。
话说,锦歌、锦悦被老太太召唤过去,一进门儿,就见极为客人神色尴尬的在那里叙话。
跟着老太太,鹦鹉学舌一般行过礼,便基本没她俩“小孩儿”什么事儿了,但苏老太太似乎是忘记了孙女儿们在场,也没交代她们退下。
于是,锦歌便很“识趣儿”的乖乖坐好,陪着垂首默声的锦悦,顺便在偷偷瞟一瞟上座之人。
这几个人就应当是苏锦悦订亲的那家人,好像姓吴来着。
客座上分坐着一对儿中年夫妇,中年夫妇的下首,则是一个不到二十青年男子,在男子的身后,站着一个中年夫人,瞧那打扮,应该是当初订婚的媒人。
说话的是吴夫人:“苏老太太,咱们大人说话,贵府的小姐们在这儿听着,是不是有些不妥?毕竟都是没出门子的小姑娘……”
锦歌眼神递了过去,见这人不过四五十岁的样子,盘着老式的发髻,穿着深色锦绒旗袍,所带首饰也是重黄金轻宝石,和她有些刻薄的面相倒是相辅相成,给人一种很是古板守旧的感觉。
吴夫人这样,她的丈夫也相差无几,一身同色长衫,续着长绺的胡须,脸上刻着的皱纹,比她祖父苏老太爷的都深刻,瞧那故作姿态的神韵,瞅着并不像好相与、通道理之人。
锦歌不觉往锦悦那里看。凭她的直觉。苏锦悦可不是个守旧的姑娘。也就是这么一瞧,她便放下了心,看着苏锦悦一副松口气的模样,活脱脱是庆幸跳出火坑、虎口得生的样子。
倒是吴家这个后生,生得浓眉大眼、阔口直鼻,看着却有一副郎朗君子的模样,对于这个险些成为自己堂姐夫的人,锦歌的评价是——看人不能看脸,人面兽心、伪君子便如此。
呃,好吧。苏锦歌同学的护短精神,是经常性爆发的。各位看官适应就好。
吴夫人不喜作为当事人的苏锦悦坐在当场,好像她们家逼迫接触婚约一般。在她心里,门第不重要,重要的是媳妇的人品和清白……当然,这是吴夫人自己定义的,可她的言行表现出来,却是很明显的嫌弃之意。对于一个因为绑架而变得不完美的儿媳妇,她的完美主义不允许她接受。
苏老太太不以为意,摆摆手:“吴夫人,您大清早儿就派媒人上门,意图呢,老身不糊涂。我苏家在京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便是在总统府、国务院,也是能搭上话的,我家老太爷。放眼华夏,江南江北也是让人道个赞的……说这么多,老身是想说,苏府作为延传百年的大家,自不会做出纠缠之举,‘君若无意,便自休’,这也是我们世代传给苏家女儿的话,否则,老身也不会立即遣人请各位上门商议,这事儿,咱们也拖了,当断便断,今日就断吧!”
老太太不咸不淡的话,说得吴夫人夫妇有些不自在,锦歌却在心底暗笑,老太天这一席话,将苏府的势摆了出来,不但直接告诉对方苏府的态度,也很直接的指出对方的无礼,真真是解气的很。
苏老太太的话没有说完:“可是,吴夫人,您要知道,我们家悦丫头是因为苏府的不肖子孙受了带累,而她本身并没有错!咱们俩家结不得亲家,那是没有缘分,却与孩子没有干系……世人皆道‘买卖不成、仁义在’、‘冤家宜解不宜结’,老身琢磨着,咱们苏、吴两府,总不至于因为没有缘分而结成仇,吴夫人、吴先生,二位觉得呢?老身认为,贵府也应该是赞同的,对吗?”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谁还能说不是呢?吴家夫妇自然点头认可。
老太太笑道:“现在是那什么新时代了,女孩子,也要适应新的形势……就像我家锦悦,既然是婚约的主角之一,那么自然要站出来,自己签下解约书,也算是有个新开始。总比,让外面风言风语的说些谣言,好得多。”
锦歌恍然,老太太这意思,分明是以苏、吴双方平等的态度解决这件事儿,而非吴家一开始的一方解约。锦歌琢磨着,弄不好老太太要来个性格不合之类的理由促成了。
果不其然,她这边想着,老太太那边儿就说道:“既然吴夫人将当初的媒人带来了,我们苏家也请了讼律阁的律师先生过来,咱们过一过法律程序,省得将来有麻烦。”
这时,锦歌才注意到,那抹在门后小厅休息的身影,竟是老太太早已请好的苏府“御用”律师。
这位律师姓胡,二十六岁左右,是从美国哈佛大学攻读回来的人才,这位精英,可是警察署长介绍给苏府的,在苏府做事的两年中,彼此双方合作还是蛮愉快的。
此时的胡律师带着文件,大步流星的走过来:“苏老太太、苏小姐、吴先生、吴太太、吴少爷,这是解约的法律文书,一式三份,由各方自带一份,剩下的一份,会由专门机构保存。各位可以看看里面的条款,要是都无异议,就请签字吧。”
锦歌凑到锦悦肩上,一起看向文书,这上面的解除婚约的理由很有意思——“苏、吴缔结婚约之初,乃由双方长辈订约承办,非当事人意愿所成,今以人道主义权益为念,又系当事人双方并无感情基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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