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针针见血(1/2)
按理说,沈家家境不错,沈元靠自己的本事考上了羊城大学,有沈儒群在一旁帮衬和指点,跑不了一个干部身份。
大学毕业后他只需要接受父母的安排进入体制内,即便不能鹤立鸡群,但想要混得差也不容易。
沈群儒看人很准,何况自己的亲生儿子。
前世沈元也是如此,坏就坏在不踏实。大学毕业后进入经贸系统,短短几年时间升到正处。沈儒群正盼着他能加把劲再上一步,这小子居然辞职下海。借着在经贸系统的人脉关系,做起了掮客倒卖批条。等国内股市开张后,又去炒股票,结果发了大财。紧接着转战海楠房地产,最后赔个底朝天,欠了一屁股债。
那段时间,是沈元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为了躲债,他东躲xc,刚开始还隔个十天半月给家里来个电话,但到后来,连沈儒群夫妻都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好歹他还记得林维桢嘴巴紧,给他来了一个电话,林维桢这才知道,这家伙居然跑去了东南亚打黑工。顺便还跟林维桢借了2000块钱,这些钱差不多是林维桢当时所有的积蓄。
在外面漂泊了将近两年,等风声过去后,沈元才敢回到国内。
沈儒群用自己多年的积蓄,以及很久之前为支持国家建设购买的国库券,为沈元还了部分债务,但这点钱只是杯水车薪。好在沈元在东南亚赚了笔钱,才将将把债还上。
沈元被沈儒群禁足了大半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做,只能看报纸听广播,接送小孩上下学。
以他的性子,如何能忍受得了这种平凡的生活。所以,没过多久,他再次扎进了商场,为此,父子俩差点闹翻脸。
林维桢倒是觉得,沈元和郝万福虽然出身不同,但却是同一类人,耐不住寂寞,敢闯敢拼。
这种人如果能踏实下来,乘着改革开放的大浪潮,必然能闯出一番事业。
“唉”,沈儒群叹了口气,又自嘲地笑了笑,道:“老了,小兔崽子翅膀硬了,管不了喽!”
林维桢陪着干笑两声,道:“趁着年轻多闯闯,不一定是坏事”。
沈儒群嘿嘿直笑,摇头道:“这话要是放到你身上,我信,放到沈元身上,嘿嘿,保不准我得给他擦屁股!”
不愧是沈元的亲爹!
“沈叔,您这么说我可不同意。沈元打小聪明,是院里的孩子王,那时候我还是他的跟屁虫呢。他脑子活泛,什么都敢尝试,这一点我不行,不如他。您说我性格沉稳,说白了就是胆小怕事,宁可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也不愿意当出头鸟。我对自个儿还是有数的,更适合出谋划策,不适合冲锋陷阵”。
这话倒不是林维桢谦虚,而是他的肺腑之言。
前世他在象牙塔里干了一辈子,眼见着别人下海赚大钱,说不心动那是假的,好几次他都写好了辞职报告,可就是捂在手里下不了决心。最搞笑的一次是99年,他拿着辞职信都进了院长办公室,还没等开口,就听院长说自己有希望评副教授,结果自己光顾着高兴了,直到回到办公室,才想起来自己的目的。当然,他最终还是再次把辞职信撕了扔进废纸篓,之后再也没起过辞职的念头。
活了那么大岁数,该明白的都已经明白了,自个儿什么性子,适合干什么,再不明白这些道理,那可就白活一甲子。
所以,林维桢才将自己定位于狗头军师角色,只适合制定战略大方向,偶尔出谋划策。要是让他亲自管理一家公司,呵呵,不出半年,肯定玩完!
“哎呦呦,林维桢,你可终于说了句公道话!”,沈元正站在房间门口,倚着门框轻佻地抖着腿。
林维桢冲他挤挤眼,道:“我说的可都是掏心窝子的话,以后你发达了,记着我今天的好,到时候别忘了拉兄弟一把”。
“这话我爱听”,沈元笑嘻嘻地走过来,拍着林维桢的肩膀道:“放心,苟富贵,勿相忘嘛!”
沈儒群脸一黑,呵斥道:“油嘴滑舌,乱七八糟,这话是你该说的?跟谁学的!”
沈元伸手一指林维桢,赔笑道:“爸,我跟他学的啊,您不能光骂我,更得骂他”。
沈儒群气笑了,“你能有林维桢一半踏实,我这个当爹的就烧高香了!”
沈元就当没听见,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在林维桢眼前晃了晃。
原来是个墨镜,俗称蛤蟆镜。
“这倒是个稀罕物,哪儿买的?”
沈元小心翼翼地戴上墨镜,扭头四下瞧瞧,“隔壁院里有个人,手上有不少货,都是从香江走私过来的。我在羊城早就想买一副了,可惜一副要100多块钱,太贵,买不起。”
林维桢见他那副穷嘚瑟劲儿,忍不住笑道:“这东西也就图个新鲜,不值几个钱,20块钱我都嫌贵”。
“你懂什么!”,沈元摘下眼镜递给林维桢,指着标签上面的英文字母道:“看看,这是什么,rayban,雷朋,美国的大牌子!”
“ray-ban?你确定50块钱能买得到这个牌子?”,莫不是买到假货了吧?可看外观应该是真的,但价格也太便宜了吧?
林维桢很想把镜片上的商标揭下来,没办法,有强迫症的人都这样。不过想想还是算了,要是撕下商标,沈元能跟自己拼命,他还指着商标出去装逼呢。
沈元白了林维桢一眼,得意洋洋地道:“换做别人500块钱都不卖,也就我沈元,人家才卖面子。”
沈儒群讥讽道:“多大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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