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9章 趁热打铁(2/2)
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不得私下接见双方当事人,办案时要接受地方议员监督.......紫宸殿上这一幕,让秦牧都有些哭笑不得,这是防火防盗防法官,蝇头小利你都别想沾........
不过话说回来,这样也好,不管怎么样,对法官防微杜渐总是好的,秦牧相信还是有人愿意干的。不求利而求名的人不少呢,这活估计这种人会抢着干。
司法改革是重中之重,但越是这样,越得一步一步的来。首先是改革刑部,另成立一个法院系统,将审判权划归法院;刑部则只保留执法权,垂直管辖各地的巡佥司,实际上相当于警察系统。
各地方上的同知和县丞,也分拆出来,成立独立的地方法院,并规定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和指导关系,而非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维持审判独立。
换而言之就是绝对禁止上级法院在任何时候干预下级法院的审判活动,只有当事人提出上诉时,上级法院才能对下级法院的裁判做出改判或维持的决定。
至于其他行政部门,更是严禁干涉各级法院的审判过程。
对法官的培养选拔、擢升等,更是做出了十分详细的规定,以防微杜渐。
各部门的官员对此讨论十分热烈,那些御使言官更是不放过任何漏洞。秦牧对此乐见其成,其实这只是司法改革的第一步。
司法体系,实际上包括立法,监察,执法、审判等几个部门,而御史言官,负责的就是监察这一块。
事实上,审判的公正性固然重要,但监察是否到位,更加重要。一旦刑部改革完毕,秦牧是一定要对都察院加以肃整,完善监察体系的,到时,要接受手术的就是现在叫得最欢的御史言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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