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作死(三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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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回去吃饭休息,李父特地给她夹了块肉,笑着说:“我们家胖妞今天出大力气了,要好好补补”
李军也说:“小妹今天表现这么积极,我那份肉就让给她吃, 当奖励了。要不然我怕小胖妞饿狠了,下午干活会咬我胳膊。”
全家人哈哈大笑起来,这是在挖她旧帐, 笑她小时候的糗事。
李茹不客气地把大哥那份猪肉照单全收, 借花献佛分给了其他人。苦逼的大哥只能夹咸菜下饭,又惹大家笑了好久。
大家感叹着小妹长大了, 舍得分食了。其中二哥李正阳特别受宠若惊, 他俩只差一岁,从小就打打闹闹,老是互相抢东西, 这还是第一次她对他这么慷慨
李茹在感叹声中有点惭愧。她对饭和肉向来是来者不拒, 不管做没做体力活儿, 每顿两大碗饭没跑。幸好家里劳动力多, 不管是米还是肉都短不了她的。这也是她一直都没瘦下去的原因。
前生她脾气不好, 不仅对外人泼辣,在家也是窝里横。没想过体贴和回报父母, 也没对哥哥姐姐怎么好过。如今有机会, 她想尽己所能对他们好, 不要再让她最亲爱的家人失望。
在嬉笑打闹中吃完饭,收拾饭桌时,她正儿八经地告诉大家,不能再叫她“小胖妞儿”了。
二哥李正阳最爱逗她:“哎哟,几块肉就想把我们收买了不能够,你不就是小胖妞吗,叫那么久都习惯了”话没说完,他就被李茹举着扫帚追着打跑了。
饭后,她拿起倒扣在桌面的小镜子,在白天充足的光线下,她再次细细打量自己这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
她遗传了李母的好皮肤,白里透红,不长痘,连一丁点儿毛孔都看不见;山泉水养出的发质也极好,乌黑亮丽;就是刘海有点不合后世的潮流,但在时下人的眼里,还是水灵水灵的。
至于身材,是肉了点,但胜在腿直,个子不矮,骨架也小,要是能瘦下来一点就更好了。
从前老是被别人“胖妞”“胖妞”地叫,她表面上不介意,其实心里自卑了整个青春。特别是在喜欢的人面前,她总想把自己缩小一点,再缩小一点。
她以前都不敢照相,总觉得自己这不好那不好,上镜一定丑态百出。到老了才后悔莫及,因为想看看自己年轻时长什么样,都找不到可以拿来纪念的相片。
也许是眼光和心态不同了,她现在看自己是怎么看怎么顺眼。
她以前只是太不会打扮。这下改掉奇怪的审美和搭配,不乱穿不合身的衣服,其实也并不难看。
心情一好,她看什么都是愉快的,心胸也好似一下子开阔了不少。
谁离了谁活不下去她又不是除了他就没人可嫁,今生她找个知冷知热的男人好好过日子,可不比什么都强。才不要和那个毒舌小气的男人乌眼鸡似的斗来斗去,蹉跎一辈子。
三十多年前,一批知识青年到李茹家所在的清河村来插队,李茹对长身玉立英俊潇洒的沈兆麟一见钟情,一门心思只想嫁给他。
然而沈兆麟满眼里只有和他同一个地方来的苏艺。
苏艺在大部分人眼中,都是天之娇女一样的存在。穿着村里没人见过的时髦衣裙,铮亮的小黑皮鞋配白袜子,笑得斯文腼腆,说着一口好听的普通话,会弹琴会唱歌,一看就是在蜜罐和赞美中长大的,被那么多人盯着也不见怯场。
要说来的女知青也不止她一个,但愣是谁也没她风头足。
李茹后来有次问自己二哥,为啥苏艺就那么受人追捧,二哥长叹一口气,故作高深地说:她身上有种柔弱的气质,却很独立坚强,让人就是忍不住想对她好。
李茹当时只顾着妒忌和不忿去了,但这时的李茹,比较看得开,她还学会了冷静分析:有些人啊,她不主动伸手问你要,不代表她心里不想你给她更多。
况且苏艺身边一直有人鞍前马后地为她奉献,她的确没必要破坏自己清高单纯的形象,比如沈兆麟那个大傻子就是头一号。
而且李茹知道,这次苏艺和沈兆麟闹分手,就是为了得到回城的指标。
前段时间,部分地方已经有人回城了,这消息传来,一下子就在知青里引起了躁动。比起之前那样谁都看不到希望,现在人心反而更浮躁了。
背景不好、没有关系的人最是忧心,不知道自己还要在这物资贫瘠的乡下等多久,要是被落下拖个年的,没准同龄人都回去成家立业了,自己还在这耗着呢。
苏艺最害怕自己会成为被落下的那一个。
和沈兆麟一样,她的成分也不太好,深知就算有好事,也肯定不会第一时间轮到她。
可她又太想离开这里了,繁重的农活,恶劣的住宿环境,适应不了的生活习惯没完没了的等待,早就让她耗尽耐性。
她都已经好长时间没看过书,更不要说摸钢琴,她的手都有点变粗了。
其实她根本就不喜欢村支书的儿子,只是每次懒得费劲拒绝他罢了。但当对方有意无意地透露可以帮她拿到回城指标时,不可否认,她第一时间就动摇了。
她想过,反正沈兆麟无论如何都是一心向着她的,她也不会真和那支书儿子怎么样,只要她顺利回城,过了这个坎,再想办法帮兆麟调回来,凭着他俩的感情,想要重新在一起根本不难。
当务之急是她先要和兆麟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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