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抢粮(2/2)
,可以抢,可以掠,但绝不可以烧。陈平想的是,一旦他接管了两县的治安,这些士族的府邸,会有着很大的用处。
可当公府,可赏赐与人。烧了,着实可惜。即使给流民居住,也是好的。
再说烧了府邸,定会引起周边的注意。到时再抢,也会增加不少麻烦。
陈平的目标很大,在寒食节的当夜,最少要抢掠三个乡。而粮食,起码要到达一万斛。
不抢则已,一抢必惊人。
陈平要让徐州的所有士族知道,让刺史陶谦知道,琅邪郡的南阳与西阳两县,黄巾军极度狡猾,并且肆虐滔天。
县令无能,县尉无能,需非常人方可平之。
倒了那时,陈平在动用一些手段,那么镇守西阳与南阳两县,陈平的机会就会大增。
但陈平不知道的是,他的第一次抢粮,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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