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草原扎撒(2/2)
不喝酒的人。国君酗酒者不能主持大事、颁布必里克(训言)和重要的习惯法。十夫长、百夫长和千夫长酗酒的,免除其职务。怯薜军士酗酒的,予以严厉惩罚。哈剌出酗酒的,没收其全部财产。如果无法制止饮酒,一个人每月可饱饮三次。使用信托资金经商累计三次亏本的,处死刑。杀人的,处死刑。男子一女子公开通奸或通奸被当场抓获的,通奸者并处死刑。收留逃奴的或拾到财物不归还的,处死刑。
尊重决斗的双方和决斗的结果。在决斗过程中,任何人均不得参与和帮助决斗中的任何一方;违反者,处死刑。撒谎的,处死刑。偷盗他人重要财物的,处死刑,并将其妻子、儿女和所有财产没收后送给被盗的人。
偷盗他人非重要财物的,处杖刑;根据情节的不同,分别杖7下、17下、27下、37下、47下,而止于107下。
主人应对奴隶的行为负责。奴隶偷盗他人财物的,将其本人和主人都处以死刑,并将他们的妻子、儿女和财产没收后送给被盗的人。
草绿后挖坑致使草原被损坏的,失火致使草原被烧的,对全家处死刑。
春天的时候,战争一停止就将战马放到好的草场上,不得骑乘,不得使马乱跑。打马的头和眼部的,处死刑。不得在河流中洗手,不得便溺于水中。
遗产不得收归国有,任何人不得干涉遗产的分配,一般由死者继承人继承。如果死者没有继承人的,遗产送给其徒弟或奴隶。妻妾所生子女均有继承权。。。。。。。
虚弱已极的成吉思汗居然慢慢坐起身来,这是他自己颁布的草原律法,是每一个草原人家必须要熟知并且遵守的。尽管成吉思汗缔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空前的大帝国,但是他知道他真正的成就就是这部大扎撒黑,正是这部法律缔造了一个勇敢淳朴的民族。
没有永恒的帝国,但是蒙古民族会永世长生。眼前这个蒙古人,就是在大扎撒的指引下,从一个精瘦勇猛的孩子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艰辛不会压垮他,挫折不能打倒他,灾难不能征服他。
他为巴根台骄傲,也为自己感到自豪,他的民族就应该是由这样的铁汉组成的。当长生天召唤他的灵魂的时候,没有比听到有人高声诵读他的大扎撒更让他感到欣慰的,他衰老的脸上慢慢浮现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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