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控蛊之术(1/1)
“恭喜宿主成功兑换鬼灵,消耗装逼值5000点。”
系统提示响起,秦枫包裹内多了一道鬼灵。
秦枫将意识直接移动到那鬼灵之上,选择了附身。
虽然秦枫现在实力强横,但是附身鬼灵,依旧会有阴冷的感觉传来。
“恭喜宿主成功附身鬼灵蛊魔。”
系统提示响起,大量的记忆开始涌入秦枫的脑海之中。
生于苗疆,父母皆是蛊师,三岁学蛊,十岁无敌于苗疆,二十岁以蛊入道,二十五岁自创无上秘法,三十岁突然暴毙身亡。
一幕幕的画面,在秦枫脑海出现,正是那蛊魔的一生。
“华夏大地,果然能人辈出。”
秦枫像看电影一般,过完那蛊魔一生的经历,由衷赞叹道。
那蛊魔要是现在还活着,秦枫也没有百分百可以战胜他的把握。
只是可惜他已经陨落。
秦枫不由叹息一声,颇有些英雄惺惺相惜之感。
秦枫收回思绪,向着手中那红色虫子看去,这虫子毒性很强,本身也邪乎的很,秦枫本来打算直接将这东西毁灭,但是此时却改变了想法。
附身了鬼灵蛊魔,让秦枫直接掌握了那蛊魔自创的秘术,那秘术霸道无比。
养蛊人与蛊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这关系甚至比夫妻间还要紧密。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是蛊虫与养蛊人却不能如此。
任何一方,若是遇到损伤,另一方也会收到损伤,甚至更加严重,是真正的一荣俱荣,一损具损。
蛊相当于养蛊人,第二个身体,一旦蛊虫死去,养蛊人就会受到反噬,反之养蛊人死去,蛊虫也会随之死去。
虽然代价如此巨大,但是却仍有养蛊人存在,因为蛊虫的威力实在是强横无比,从另一方面来讲,蛊虫对养蛊人而言,是绝对忠心的杀器。
而秦枫附身蛊魔之后,掌握的术法,之所以霸道逆天,是因为那术法,可以控制蛊虫,不是控制秦枫本人喂养的蛊虫,而是控制别人喂养的蛊虫。
秦枫向着手中红色的蛊虫看去,慢慢松开了握住蛊虫身体的手。
那蛊虫早被秦枫捏的急了,秦枫刚一松手,它就迫不及待的开始攻击秦枫,直接朝着秦枫的手心钻去,想要进入秦枫的血管之中。
看到这蛊虫的动作,秦枫没有一丝慌乱之色,脸上的神色仍旧淡定无比。
秦枫嘴唇亲启,一声奇异的哨声响起,声音短促而尖锐。
随着哨声响起,那拼命向着秦枫手中钻去的红色虫子不动了,静静的趴在了秦枫手心。
秦枫看到那虫子的动作,暗道一声这蛊魔独创的秘法,实在是有些厉害。
刚才秦枫所吹的哨声,就是那蛊魔所创的一种法诀,属于比较低级的一种,但即使是低级的一种,还是生效了,直接控制了红色蛊虫的心神。
现在这蛊虫,已经完全听命于秦枫,把秦枫当做了将它喂养成功的人。
秦枫看向那蛊虫,奇妙的感觉随之传来。
秦枫发现他居然能感知到那蛊虫心中的想法,可以与那蛊虫进行简单的交流。
有了这一发现,秦枫也是眼神一亮,直接问起那蛊虫的主人的来历。
宋英男最早时,就在宋建国脑子里放过蜘蛛,今天又用这红色蛊虫对付宋建国,要说她背后没有一个会蛊术的人,秦枫是绝对不信的。
看在宋姗姗的面子上,秦枫这次可以不杀宋英男,但是那给予宋英男蛊虫的人,秦枫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秦枫现在已经附身了蛊魔,对于蛊的了解,秦枫说他是第二,没人敢认第一,在苗疆蛊虫这种东西,是绝对不会送人的,无论威逼利诱,都不会,因为那相当于将自身的命交出去。
所以眼前的情况,不是宋英男雇佣了蛊师,就是蛊师与宋英男联手,一起做出了今天这件事。
无论是哪种情况,秦枫都不会将那人放过。
随着秦枫意识传出,红色的虫子也传来回应,回答了秦枫的问题。
感知到那红色虫子的回应,秦枫眼神一亮。
秦枫本以为,操纵红色虫子的人,应该在苗疆,但是红色虫子却告诉秦枫,它之前的主人,就在大华。
倒是省了不少功夫。
秦枫心中想到,一朵祥云出现在秦枫脚下,带着秦枫飞向天边,秦枫要去,将那蛊师解决掉。
。。。。。。
大华。
夜色酒吧。
酒吧不大,但是生意却很火爆。
开这种门店,选址最重要。
选的好,日进斗金,选的差,无人问津。
夜色酒吧的选址就很好,开在了大学城。
所谓大学城,就是周边全是大学。
大学内学生众多,又都是成年人,课余时间多,生活费也不少,有不少学生都是夜色酒吧的常客。
酒吧的一处卡座,座位上坐着一个一身黑衣,带着鸭舌帽的男子,男子身边坐了两个穿着清凉,画着浓妆的美女,脸上带着媚笑,不断给黑衣男子敬酒。
黑衣男子眉头微皱,一脸冷色,并不理会身旁的两个女子,只是将身前的酒拿起,一杯接一杯,不断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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