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天降横祸”(2/2)
口气追问了几个问题,孟晓光叹了口气回答:“骆镇长,伤得很重,有没有生命危险暂时还不好说。现在已经紧急送往县医院,镇卫生院没有救治能力,我安排企业办的小张和企业的人,一起赶去了医院,有什么情况随时向领导汇报!”骆志远霍然起身:“走,我们去胜光公司看看现场!”
骆志远当头而行,赵寒急匆匆追了上来,伏在骆志远耳边压低声音提醒道:“领导,熊镇长分管安全,是不是先让熊镇长过去处理一下?”
赵寒的暗示和提醒,很明显也是出于一番“护主”的拳拳之意。熊国庆是分管安全的镇政府领导,出现安全事故,让熊国庆出面协调就可以了。骆志远是镇长,没有必要出面——有事故,就必然要事后追究领导责任,骆志远亲自赶去处理,很可能“惹祸上身”,不如将此事推给熊国庆算了。
这种做法并不少见,某种意义上说堪称一些地方基层党政机关处理问题的一种潜规则。哪个口出问题,由哪个口的分管领导承担责任,再往深处说,站出来承担责任的也多是副职,鲜有党政一把手。
骆志远犹豫了一下,摆了摆手沉声道:“好,老赵,马上去通知熊镇长,让熊镇长代表镇里抓紧赶过去处理现场,我马上向费书记汇报!老孟,你赶去医院,一定要安抚好工人家属,不要闹出乱子!”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之为特别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之为重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之为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称之为一般事故。
很显然,胜光潜水电泵厂发生的这起事故,只涉及一名人员,算是比较轻微的一般事故。对于这种事故处理得当,安抚好家属,其实可将负面影响化解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骆志远心里琢磨着,停下脚步,吩咐完赵寒和孟晓光,就扭头上了三楼,去找费建国。
其实这个时候,费建国已经得到了消息。他在鹏程镇“扎根”这么多年,耳目无数,早就有人暗中向他密报。不过,这对于费建国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而是一个恶劣无比的坏消息,几乎要让他暴走。
在关系他提拔的重要时刻,企业出了安全事故,给镇里形象抹了黑,他作为镇委书记,不仅是面子上不好看,万一影响到晋升,又情何以堪?
因为安全事故而导致晋升受阻甚至是遭受免职、撤职查办的干部,在县里已有先例;而如果放眼全市和全国,那就更多如牛毛。
想起这一茬,费建国的心情就变得非常糟糕。
这他娘的不是天降横祸吗?!
费建国抓起电话给熊国庆打了过去,没有人接。想了想,他又打给骆志远,还是没有人接。他烦躁的将电话砰地一声扣下,这才传来了骆志远的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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