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四章 辨认字迹(1/2)
反正这些日子不能离开亲王府,白小七还在发愁无事可做,正好着手调查春兰所隐瞒的事情。
其实许多事情不难猜测,春兰是张明理介绍到自己府上的,定然与张明理有关。只是白小七不太明白,春兰为什么要对自己隐瞒她会写字这件事情......支开了春兰以后,白小七看着春兰在那宣纸上留下的,歪歪扭扭的签名,更觉不对。
他忽然想起,春兰曾在小乙的衣服上绣了自己的名字,那两个字绣的足可称得上娟秀。虽说写出来的字,与秀出来的字必然会有些许不同,但差距再怎么说也不会这么大。
“不但装作不会用笔,而且就连字迹,也故意不想让我认出来么?”白小七想到此节,忽然想起灵霄来:“要是灵霄姑娘还在,凭她的经验智慧,一定能猜出春兰在隐藏什么。”
只可惜灵霄毕竟是不在了,而白小七的身边,除了春兰与白安以外,就只剩下奚锦修一个人还算熟稔。无奈这三人都不很值得信任——奚锦修对他虽然不错,但认识的时间还太短了。
经历了那么许多事,春兰和白安本来已可算是他最信任的人了,如今想到他们也都有可能背叛了自己,白小七心里极不是滋味。再想想,或许从一开始,他们就不曾站在自己这边,“背叛”一词更加无从谈起。
白小七一边想着,双目之中隐隐泛红,“或许从一开始,我就不该当什么劳什子统领......或许用江湖中人的方式解决问题,才是最佳选择!”
的确,如果用奚锦修告诉他的办法,白小七不但要像缩头乌龟似的躲在亲王府里。就算与张定边解除了矛盾,也时时刻刻都会有种“低人一等”的感觉。
可是作为一个江湖中人,解决这个问题,只需要一柄剑就够了。唯一的问题是,解决了这个麻烦之后,白小七肯定不能继续当他的都城巡察使了。
但退一万步讲,当不当这都城巡察使对白小七而言,其实是一件很无所谓的事情。虽说他也曾梦想着高头大马,衣锦还乡,但时过境迁,这梦想早已经烟消云散了。
何况,他在异国他乡当了再大的官,也没法做到衣锦还乡。
白小七恶念渐起,又想到:“张定边那厮再想害我,休怪我先下手为强!凭我手中之剑,不说纵横天下,但也用不着在这里当缩头乌龟!”
心思料定,白小七将那封书信折好,揣进怀里,出门跃上屋顶。他毕竟得给奚锦修个面子,就没走正门,而是从侧面院墙跳了出去。
离开亲王府,白小七一路往军营方向而去——只因他看着春兰的签名,虽然是歪歪扭扭的两个字,却颇眼熟。只是此事事关重大,白小七不敢妄下定论,冤枉了春兰,才要去军营里找另一个人确定心中想法。
到了军营之前,白小七心念一动,又掏出那封信来,却将“春兰”二字撕去。非但如此,白小七又将这二字中间撕开,才潜入了军营。
这军营虽然守卫森严,但对于白小七这等高手来说,那些守卫与土鸡瓦狗并无太大区别。没多一会,白小七就找到了自家护卫住的地方。
来到此处,白小七却也没惊动太多人,而是悄悄进了一处大帐。正如白小七所想,那四个领头人都有百夫长的官阶,自然能单住一帐。
这附近的大帐共有四个,其中一个吵闹之声不断,里面住的定是包兴叹。另有两间虽然还算安静,但一则门口悬着阴阳鱼吊穗,一则不时传出郎朗书声,不难猜出其中住着何人。
只有角落中的一间,没有半点声音,就好像与其他所有的帐篷都格格不入似的。白小七知道,胡大牛虽是领头人,但一向喜欢跟兄弟们同吃同住,他的帐篷肯定让给了别人。
掀开大帐,其中果然是朱考文在打坐练功。
朱考文听见响动,睁眼看见是白小七,才将悄悄探向腰间的手停了下来,“白统领,您是来找我的么?”
白小七点点头道:“你看看这个字的字迹,你认不认识?”说着从怀里掏出那张写着“兰”的纸片来,递了出去。
朱考文接过一看,登时心惊不已:“这不就是我行刺你时,你府里的内奸写的么?”
“你能确定么?!”白小七的语气急促起来,他见这字迹虽然眼熟,但当初那张字条,白小七只是草草看过一眼,无法确定。
朱考文拿到那张字条之后,却不知看过了几十几百遍,指着那“兰”字的第三横道:“定然没错,你看这里,收笔时先是向上一条,而后又重重一顿。写这个字的人虽然有意隐藏笔迹,但像这种细节习惯,却是很难改去的。”
白小七看着那条横,果然如朱考文所言,有明显的一挑一顿,轻轻叹了口气。
朱考文本来也是世家大族出身,可称得上是文武双全,一见白小七的面色,再想到那个“兰”字,登时明白过来:“是春兰么?”
白小七微微点头,“此事别向外人提起,张明理已经死了,若春兰能弃暗投明,未必不可原谅。”
朱考文看着白小七,他实在无法想象,这种话是从自己的“杀兄仇人”,所谓的“不义秀士”嘴里说出来的。此事说到底与朱考文并无关系,但朱考文跟了白小七这么长时间,虽说报仇之心不算完全泯灭,但也只限于“亲手报仇”而已。
所以哪怕白小七这么说,朱考文还是提醒一句:“据我所知,那张明理还有后台,否则凭他一个五品府尹,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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