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章 事件始末(1/2)
第六百一十章事件始末
御史中丞杨绘经过调查,将事件始末报告给赵顼。
先是东明县数百名老百姓到开封府告状,指出地方官在推行免役法过程中,无端抬高农民户等,很不合理。
但开封府没有受理这一案件。
愤怒的群众强行冲入王安石家中,王安石倒是镇静,接见了他们,说宰相府并不知道新法推行中,有抬高户等这样的事情。
老百姓又到御史台告状,御史台表示这不是他们的职责,但是事后一定调查官员。
东明县百姓的状词无人受理,最后离开了开封府城。
王安石奏报赵顼,认为东明县知县贾蕃,是范仲淹女婿,是他不尽力推行免役法,让百姓不明白新法是对他们好,才造成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于是赵顼下令,追查东明县百姓告状事件。
提点开封府刑狱赵子几,怨恨贾蕃纵容老百姓到京城告状,罗织了一些罪名,弹劾贾蕃。
御史中丞杨绘则明确指出赵子几这么做,完全是为了迎合宰相王安石。
问题的根本,不在于百姓上访,而是应当查明东明县到底有没有抬高户等的事实,抬高户等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免役法到底有没有弊端。
经过调查,的确有。
免役法的本意是均役,说到底就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然而免役法的基础,是地方政府要有钱,这个钱新法定得很清楚,百姓必须缴纳,除了免役钱,还有宽剩钱。
免役钱要满足地方役务所需,宽剩钱是为可能的计划外役务做准备。
推行到现在,却变成了出钱的再出一份钱,出力的也要出钱。
基本上所有地方,四五等户家庭,一样要缴纳免役钱,这明明就是变相增税。
于是赵顼亲自批示:赵子几所奏不合理,所以只治贾蕃不奉公守法,随意抬高农民户等之罪,其余罪行一概免予起诉,以示公正。
但东明县民上诉事件,却引起了一场对免役法的大论战。
杨绘紧跟着弹劾司农寺曾布,邓绾:“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司农寺不按照诸县已经定好的户等收取免役钱,而是先定出役钱数,令各地县令管认,别造簿籍,要求在农务兴起之前完成。”
“定户这种事情,本来应该视百姓家产高下,乃得其实。”
“司农寺先画数,令本县依数定簿,如果钱数过高,各地只能给人户抬等,才能完成定额征收。”
“这就是事情的本质。判司农寺乃邓绾、曾布,一为知杂,一为都检正,非臣言之,谁敢言者!”
新任监察御史里行刘挚上疏:“自青苗之议起,而天下始有聚敛之疑。青苗之议未已,而均输之法行;均输之法方扰,而边鄙之谋动;边鄙之祸未艾,而河北之役作;河北之害未平,而助役之事兴。”
“其议财,则市井屠贩之人皆召至政事堂;其征利,则下至于历日而官自鬻之。”
“推此而往,不可究言。轻用名器,混淆贤否。”
“忠厚老成者,摈之为无能;侠小儇辩者,取之为可有;”
“守道忧国者,斥之为流俗;败常害民者,称之为通变。”
“凡政府谋议经画,独与一掾属决之,然后落笔,同列预闻,反在其后;”
“故奔走乞丐之人,其门如市。”
“今西夏之款未入,反侧之兵未安,三边疮痍,流溃未定,河北大旱,诸路大水,民劳财乏,县官减耗。”
“圣上忧勤念治之时,而政事如此,皆大臣误陛下,而大臣所用者误大臣也!”
这简直就是扔向新党的匕首投枪。
王安石气得手脚冰凉,指示知谏院张璪,反驳他!给我狠狠地反驳他!
张璪说对不起,我认为人家说得有道理,“璪辞不为。”
判司农寺曾布请为之,既作《十难》,并且弹劾杨绘、刘挚欺诞怀向背。
赵顼下诏,将其疏交给两人,你们好好给我看看,好好分析利害,学习完后都给我交一篇心得体会!“使各分析以闻。”
刘挚开心坏了,就怕你不让我说话,奋然曰:“为人臣,岂可压于权势,使天子不知利害之实!”
即条对所难以伸其说,啪啪啪同样甩出免役法十论,条条鞭挞至骨。
第一,大宋户籍按资产高低分为五等,但全国各地情况大相径庭,徭役也轻重不一,各地户等比例也颇为悬殊,而国家统一制定役法政策,很显然是行不通的;
第二,由于各地户等失实,因此新法施行,必须重新登记各户财产,从而确定役钱的多寡;可既然之前已经出现了失实的情况,那现在重新登记就能避免吗?很明显没有具体举措,还是不能;
第三,本朝户口中上等户少、下等户多,按照原来的规定,上等户徭役负担重,下等户徭役轻。新法规定一律纳助役钱,上等户很容易交纳,但下等户大多十分贫困,这明显是加重了他们的负担,对于下等户是极为不利的;
第四,新的免役法为了多征收雇役钱,比限比旧法还高,地方上不得不将一些下等户强行抬高成上等户,这对下等户来说不能不是沉重的灾难;
第五,农民每年收获的丰歉完全靠天,但服徭役的人数是固定不变的,要雇人,就得有钱。
在歉收年景,助役钱既不能拖延,也不能豁免,这对农人,尤其是荒年中的农人,是很有害的;
第六,农民每年收入大多是农产品或丝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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