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章 旗帜(2/2)
了回正事儿!地方士绅的意思,大致也有几条:
最好的方式,就是政府将地块完全整治好,最好让泥腿子们可以拎包入住,减少我们以后管理和建设的麻烦。
除了钱钞,粮食和丝绸,也应当可以作为购买土地所用的资本。
道路交通,需要转运司改造好,尤其是溇港之间的拱桥,要修造到位。
每个圩田,要设立相应的公共水力设施。
不得再以兼并之家这样的帽子,扣到我们的头上,我们这是为国购地,为国开发,是有功而无过的。
至于花费,狗大户们倒是没有过多的计较,百年积累,豪强势家们根本不缺钱。
而两浙路个州府的意思,大致包括:
首先是税收减免。各州府将挖掘流民隐户作为政绩,这个在中书那里是通不过的,只能在两浙路暗箱操作,因此必须由两浙路买单,通过返税的形式给地方各州府一些好处。
至于如此形成的转运司税收缺口,呵呵呵,少保你这么厉害,应该有办法填上的哈?
然后就是不能挑剔,一个丁口,往往还附带两个老人,一名妇女,几个儿童,这是一家一户。少保你不能只要能干活的,把负担留给我们地方。
第三买卖一刀切,不能将这个,作为事后各地方的隐户流民问题,拿过来打我们的板子,只能作为我们的功劳,还要发奖励。
第四账务明确,支持苏湖开发,对地方其他州府来说,除了减轻人口负担,其实没什么实在好处。因此再购买开发所需的竹木等基建材料上,就要向周边州府倾斜,必须及时拨款不加克扣,让大家雨露均沾。
苏油看了各方意见之后,第一句话就是:“老子这就是把你们惯坏了是吧……”
经过几轮艰苦的谈判,最终才形成了苏湖开发决议。
苏油原则上同意了所有诉求,只不过将土地划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官田,就是两浙路转运司自筹资金开发的那些,朝廷关心的下户和无地户的土地分配问题,将用这部分土地来解决。
第二种,就是有实力的蜀中新移民,或者移民家族。
这部分人,按丁男四十亩为上限划拨可购土地,由四通商号组织,进行圩田开发,他们的管理和生产方式,在安顿下来之前,归四通商号统筹。
第三种,才是两浙路本地豪强,同样对土地有限制,一丁一百亩是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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