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巧取豪夺(1/2)
直到第三天,泾阳县这场抗蝗大战才渐入尾声。由于朱由检命工人反复撒茅草吸引蝗虫,本来在周围几个县肆虐的飞蝗,最后也都被吸引了过来。在几千工人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将进入陕西的这股蝗虫大军彻底消灭。
此时用“尸积如山”这个词,已经不能准确地形容秦王庄外的原野了。那简直就是一片蝗虫尸体的海洋!朱由检是没兴趣统计,若要统计的话,扁担两头挑的那种大竹筐,恐怕得装个上万筐!
此时周围各府、包括山西和河南的情报也纷纷传来。蝗虫除了被消灭一部分以外,由于把其他地区的田间作物吃了个罄尽,没了食物来源,很快就大批死去。
这场蝗灾虽是来得快去得也快,但造成的破坏却是十分惊人。西安以北地区由于气候的原因,夏收尚未结束,结果全被蝗虫吃光,相当于是颗粒无收。本来农民们劳累了大半年,就指着这点粮食糊口,结果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由于无粮可吃,不少农民就开始剥树皮、挖野菜,甚至又开始吃观音土。而朝廷此时被女真人和流贼搞得焦头烂额,户部银库早就空空如也,哪还有功夫搭理这些灾民。而灾民当然不肯眼睁睁饿死,于是各地频频发生“吃大户”事件,甚至酿成民变。
所谓“吃大户”,其实就是每逢荒年,走投无路的饥民自发地组织起来,成群结队地涌进地主富豪的家中,要么一日三餐赖着不走,要么就干脆抢粮食。
从表面上来看,“吃大户”当然是不合法的。但穷苦百姓早就受尽了地主富绅的盘剥和欺压,往日还能勉强填饱肚子,因此倒也不敢如何;可眼下连命都要快保不住了,哪还管得了那么多?
这些平日横行乡里的富绅,到这个时候也傻了眼。这些平时低眉顺眼、见了他们连头也不敢抬的老百姓,突然就成了凶神恶煞;富绅们不仅得好吃好喝好招待,更得点头哈腰、客客气气,否则就免不了皮肉之苦。
而饥民人数何止百万,自是良莠不齐。其中也有些游手好闲、禀性恶劣的,除了抢粮食之外,还顺走富绅家中不少东西,甚至有的还奸污大户家里的女眷。
富绅们去报官,官府也不敢管,往往还得数落富绅一顿:“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现在庄稼绝收了,就你家粮多,不吃你吃谁?如今时局如此,就吃你几顿、和你女人睡一觉又能怎地?你看那某某县,饥民杀了大户全家、把他的儿女扔进锅里煮了吃!你还告什么告,知足吧!”
饶是如此,陕北各县仍是民变频频。李自成、张献忠等较早起事的流贼,此时已经窜入河南、湖北境内了,而新一拨的流贼又纷纷揭竿而起。就像一个长了恶疮的病人,老疮还没好利索,新疮已经在原来的位置再次腐烂,终至不可收拾。
与这些地方相比,泾阳县简直就成了人间天堂。虽然田地中的谷子都被蝗虫糟蹋了,但毕竟收获了一部分冬小麦,农户家中多多少少都有些余粮。
夏粮一收,田赋也就该交了。本来作为秦王采邑,泾阳县的田赋收上来不交户部,而是全归朱由检。按照朱由检的意思,今年大灾连着大灾,老百姓连饭都快吃不上了,那点田赋干脆就直接蠲免了。
但与孙传庭沟通过之后,朱由检才知道就算自己不收田赋,老百姓还是要纳捐,因为田赋之外还有一项额外的负担,那就是“三饷”。
所谓“三饷”,也就是辽饷、蓟饷和练饷。不管何种名目,总归都是用在军事上了。辽饷早已有之,蓟饷和练饷则是从今年才开始征收的,均为每亩地折银九厘,合计每亩折银二分七厘。
本来朝廷自万历初年开始,已经实行“一条鞭”法,也就是田赋折银征收。按理说这是将赋税货币化,是一项进步的措施。但所谓“是官就有私,是私就有弊”,随着明末官场的日益**,这“一条鞭”法也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其中最不合理的就是钱粮的折算价格。
因为“一条鞭”法刚刚制定的时候,大明国力还很强盛,米价也比较低廉。当时规定一石米折银八分,这和大米的市价也差不多,所以老百姓都乐于接受。
但随着明末天灾频频,以及白银大量流入造成的通货膨胀,粮价开始飞涨。到了天启年间,即使是在江南的稻米产地,一石米折银二两已经是很公允的价格。就拿西安府来说,朱由检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将米价稳定在三两一石的水平上。
很快朝廷就发现,如果仍按照每石折银八分,一成不变地执行“一条鞭”法,那么收上来的银子根本就买不到那么多粮食。
本来这事也简单,按照市价去折也就是了。但各地的地方官员立刻就不约而同地想到一个恶毒的办法:不按照“一条鞭”法那样折银征收了,仍然征收实物粮,但钱粮折算的价格还是按照每石八分!
这招可太损了。举个简单的例子,朝廷派给某个县的税额是三万两银子,只要给朝廷交够这个数,县令就算完成任务。而朝廷定的税额,是考虑到了粮价的变动。比如在万历年间,同样是这个县,税额还不到一万两。从皇帝的角度来说,现在收的银子虽然多了,但还是只能买那么多粮食,因此不觉得给老百姓增加了负担。
可向老百姓征收时,地方官却按照每石八分的价格,将三万两银子折成四万石粮食。而粮食的市价至少也在三两以上,四万石就能卖十几万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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