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南俊是一个对情爱了解的比较早的人,高中大学读研的几年里也谈过好几场恋爱,所以他很清楚,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见不到他的时候连工作都心不在焉,见到他的时候又总是有说不完的话,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一遍遍地念着他的名字,任凭那个人的身影在自己的脑海中走来走去,想要一直看着他,想要一直和他说话,想拥抱他,想牵他的手……想吻他。
这不是喜欢还能是什么?
金南俊不是没有自己的理想型,他也曾幻想过未来自己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对方应该是一个皮肤白皙的双腿修长的喜欢穿红色高帮匡威的女孩子。
不过他却在遇见这样的女孩子之前对一个叫金硕珍的男人一见钟情了。
什么叫一见钟情?就是那个晚上第一次见到金硕珍的那一刻,金南俊就喜欢上了这个人。
这种情愫来得飞快且悄无声息,让金南俊几天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喜欢上金硕珍的这个事实。
什么叫一见钟情?就是在那个晚上和金硕珍握手的那一刻,金南俊的潜意识已经得出的结论。
去他丫的理想型,我喜欢的就是这个人。
金南俊在爱情方面的经验让他能十分理智地面对这份感情,对方的性别如何他并不在乎,金硕珍身上散发出的温暖和他的温柔才是金南俊最想要得到的东西。
太阳悄然向西,午后店里的顾客陆续离去,继续他们一天的工作。金硕珍擦好一张桌子,放下抹布,眼睛的余光还是能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不回去工作吗?”金硕珍走过去,拉开椅子坐在金南俊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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