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父债子还(1/2)
池树梅伸开双臂,挡着儿子,嘶声乞求:“这事跟他没关系,求你放他走吧。”
“走什么走?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老丁不在有小丁。”金老三咬牙威胁,继续逼近。
池树梅满眼恐惧,连连摇头:“你们不能这样,不能这样。”
“妈,没事的,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我也根本不怕他们。”丁驰自然明白母亲心思,但他不会走,他就是回来处理事情的。
把母亲和妹妹扯到身后,丁驰转向金老三,“什么叫父债子还?我爸根本就不欠你们的。”
“放屁。小兔崽子,这是什么?睁开你的狗眼看看。”金老三一把抓起茶几上纸张,“哗哗”抖着。
丁驰并未伸手去接,而是冷哼一声:“金老三,你也好好看看,那是别人跟你借的,我爸只不过是担保人。”
金老三不由得一楞:这小子见过这张纸?
池树梅也楞了一下,不明白儿子怎么会知道这事。为了不影响他高考,家里可是一直瞒着的。
丁驰当然知道了,他有前世记忆的,知道的清清楚楚。即使在前世的时候,他也偶然听到过只言片语,否则也不至于成绩一落千丈。
楞过之后,金老三冷冷一笑:“小崽子,玩文字游戏没用。你看好了,当时丁守诚确实是担保,但借款协议上面写的明明白白,找不到原主就找但保人。”
“那你们找‘人精’去呀。”池树梅插了一嘴。
“不是没找,是任景早就挠丫子了,老婆孩子跑的一个不剩。要是再晚来一步,丁守诚肯定也把你们接走了。”停了一下,金老三继续说:“在之前的时候,我们也找到过任景,那时候丁守诚已经与任景合伙做生意,任景说是把钱都用到了合作生意上。无论从哪点来讲,找丁守诚都是正找。”
丁驰沉声道:“金老三,担保协议可是有各方签字,每个人的权责标的清清楚楚。其中对于‘找不到债务人’有明确界定,并不是你一句话就能代替的,必须要走法律程序认定。还有,只凭任景一说,就认定钱花到了合伙生意上,这完全就是空口无凭。有我爸的文字确认吗?”
听到对方说辞,金老三脸现诧异,疑惑的问:“你真是丁守诚儿子,就是那个高中生?”
丁驰不屑于回答,而是直接道:“话已说清,你们走吧,该找谁找谁去。”
“哦,好。”应了一声,金老三忽的怒道,“凭什么?就凭你一番小把戏?告诉你,只要丁守诚不回来,我们就守在这,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对,我们就不走了。”
“想忽悠我们,你特么的还嫩。”
“再不行就把那娘俩都办了。”
那几个家伙跟着叫嚣。
“你们真不走?”问过之后,丁驰扯上母亲和妹妹,“那我们走。”
“不行,你们必须在这。”金老三断然拒绝。
丁驰其实并未移动步子,而是平静的说:“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就是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要判刑的。”
“放屁,我们这是……”话到半截,金老三换了说辞,“找不到丁守诚,我们就找他一家老小,你们到哪我们到哪,有你们吃的就不能饿着我们。再说了,就是警察出面,这欠债也得还吧。”
这家伙够滑的。心中暗骂过后,丁驰冷声道:“只要是经了公,你们这借贷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这可是高利贷。”
“小子,你还知道不少,不过蒙不了老子。告诉你,我清楚的很,法律只是不保护高利贷部分,本金和正常利息却受法律保护。”说到这里,金老三露出胜利微笑,“小子,我说的对不对?”
“按照协议上约定,现在还不到还款截止日期,你们更不该找担保人。”
“废话少说,找不到任景就找丁守诚,丁守诚跑了就找老婆孩子。还是那句话,你们到哪我们就到哪,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看来狗皮膏药贴上了,丁驰倒真不怕贴,但却投鼠忌器,他不能不担心母亲和妹妹,而且更着急北坡可能发生的事。
其实金老三也有些挠头,毕竟高利贷见不得光,而且也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
双方心中都有顾忌,于是便进入了协商环节,最终达成三条共识:一、债权人先尽量找债务人,立即离开丁家;二、债务到期再催;三、如果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找丁守诚和丁驰。
“小伙子,不得不说,你比你老子厉害。”金老三半捧半忽悠,“来吧,在共识上签字。”
“小驰,你不能签。”池树梅出面阻止。
丁驰不听劝阻,拿起水笔。
“不能,不能。”池树梅试图和儿子抢笔。
签吧,签吧,这样又能多捏一人。金老三心中暗自嘟囔。
丁驰没有落笔,而是淡淡的说:“签字可以,但还需要履行一个程序。”
“什么程序?该说的已经说了呀。”金老三催促着,“签吧。”
“你们必须向我母亲和妹妹道歉。”丁驰面色忽的严肃,“你们七个人来了我家三天,累计七十多小时,在此期间对我母亲和妹妹百般刁难、责骂,给我们全家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现在必须向她们道歉,否则我不会签字,只能选择报警。”
“你……”眼珠转了几转,金老三“呵呵”一笑,“好,好。大嫂,侄女,这几天给你们添麻烦了,向你们诚挚道歉。也请你们理解,拿几把改锥就是吓吓你们,肯定不会真扎。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