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击鼓诉冤(1/1)
“鄂州沥县李沐蓁拜见京兆尹大人。”那疤脸妇人俯下身,轻声道,“是民妇有冤,只是民妇此刻实在是无力击鼓,便劳烦江公子代之了,望大人恕罪。”
李沐蓁依旧是垂着头,只见她那素衣袖口有一片殷红慢慢晕染开来,她伸出了藏于袖间的手,那只手紧紧攥着一片丝绸,有触目的红自指尖滑落。
那丝绸上竟布满了殷红的字。
开国太祖曾言:若要击闻诏鼓,须以血为字。
听到“鄂州”二字,风黎川眼中划过一丝暗色,他低声道:“无妨,你且说说罢,你的冤屈。”
“禀大人,民妇原是鄂州沥县县蔚王清彦之妻,民妇的夫君与一双儿女皆被歹人所害,望大人还民妇一个公道。”李沐蓁道,她的声音极轻,但这一句话仿佛用尽了她全身的力气。
鄂州沥县,县蔚王清彦。风黎川闻言微惊,他对此事略有耳闻。沥县七年之前匪患横生,王清彦与其子王旭洲,其女王琅嬛皆死于七年前的鄂州匪患,其妻于匪患之中失踪。
鄂州沥县知县赵泓颇为重视此事,七年前,他不惜以项上人头担保,上奏借兵,剿杀匪寇,大胜而归,也因此,他在沥县而有了较高的名望。
可如今,王清彦之妻子不仅未死,竟还上京击闻诏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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