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废奴(2/2)
怕就是我们商社了。”“哪里哪里,我们的‘奴隶’都是给钱的,”陈潜喝了口水,笑道,“他们应该算在第二类‘契约奴’里面。所谓契约奴,就是双方签订一个长期合同,雇主给与契约奴一定的报酬,换取契约奴长时间的服务,往往是十年乃至终身。这样的契约奴,在当前普遍存在,各种家仆、长期雇工都是这样的形式。嗯,甚至可以说,我们的劳工,也与之类似。”
张正义想了想,问道:“这不是和后世的劳动合同差不多吗?”
陈潜摇头道:“后世的劳动合同,不管期限如何,劳动者都是可以主动解除的,而且除了少数岗位,解约不用花什么钱,最多要签个保密或竞业禁止协议。而现在的契约奴,如果想解除契约,是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的。所以一旦签约就失去了自由,极端情况下甚至性命也会操于主家之手。”
张正义摸了摸下巴:“你是想怎么办?定套劳动法出来?”
“不,”陈潜苦笑了一下,“我也没那么不切实际。契约奴的存在,是符合现在的一般道德观的。如果贸然禁止,不光外界会有巨大压力,就连我们商社自己人也不会同意。而且这毕竟也算是一种工作形式,那些契约奴自己说不定还乐在其中呢,只能暂且留着吧,等到雇佣生产更发达一些,用工需求暴涨的时候,才会有改变的契机。
今天我要说的重点,是第三种,债务奴。所谓债务奴,我们应当很熟悉,也就是因为负担了难以偿还的债务,而不得不为债主劳动的奴役形式。”
张正义会心一笑:“要不是来了这里,我也就成房奴了。”
陈潜怀念地笑了一下:“我倒是买了一套单身公寓,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唉,算了,不说这个。债务奴现在,不说普遍存在吧,也是常见情况。产生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债务人遇到了急事,比如田地遭灾、家里有人生病,而不得不向外举债,然后运气不好,不能及时还上,或者因为借贷双方信息和知识不对称,被债主用金融手段坑害,最终背上了不可能偿还的债务,只能日复一日地给他打白工过活。”
说到这里,他取出一份文件,递给了张正义:“这就是我刚才说的情况,债务奴明明有更好的、更有效率的选择,比如说来我们这里打工,但是因为债务的奴役,只能被困在债主那里。这就导致了社会总效率的降低,我们能做的,就是改变这一点。”
张正义将文件接了过来,只有一张纸,上面条目并不多,标题是《破产法》。
他看了一眼陈潜,后者解释道:“破产是经济生活的必备部分,不过与后世偏重于企业破产的破产法不同,我这部重点是个人破产,主要目的,就是解救债务奴。当一个人背负了大量债务,无力偿还的时候,可以向我们申请破产。我们再把债主请过来,确认债务关系,让他减免一部分债务,再确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然后就可以把债务奴解放出来,让他在我们的监督下,劳动还债了。”
张正义翻了翻,说道:“想法是很好的,但这样不会引发轩然大波吗?有能力制造债务奴的,一般也是在本地有些影响力的角色,如果引发他们的抵抗,可就不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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