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新村(1/3)
1259年,7月11日,东海市。
原先的城阳地区被划进了新成立的“东海市”,理论上原先这里的村民们也自动成为了东海市的首批市民之一,但他们仍然不太习惯自己的新身份,大部分人还是按照原先的旧习惯继续生活着。
但是,随着城阳区诸工坊的扩张,以及东海市城市化的推进,他们的命运已经悄然改变,当然,是朝好的方向。
其中,又有一些人改变得格外快一些。
即墨城南,墨水河东岸,胜利公社。
东海商社颁布《田顷法》后,步子不敢一下子迈太大,就先招募了一百多户居民作为首批试点。
这批居民大部分是军属,他们家中有人参加义勇旅或海军,不幸产生了伤亡,因此获得了优先分田的资格。虽然是悲伤的事情,但其中大多数家庭分到地后,还是好好高兴了一场。
在这个野蛮的时代,死亡已是家常便饭,要是被姜万户之类的军阀拉去参军,死了也就是几百烧埋钱,现在居然有一顷地拿,简直不能再良心了!东海商社虽然趁机赖掉了相当一部分抚恤金,但这样的善举还是博得了不少“仁义”的美誉。
此外,还有二十户原东海商社的劳工,因为劳苦功高,年纪也不小了,没什么专业技能,所以被放了出去。其实这是商社没想好怎么给劳工养老而采取的甩锅措施,但实际效果看上去还不错,总之这些人都感恩戴德的。而且他们熟悉商社的体制,可以在基层担任些小领导,将商社的触角伸进去,便于加强控制。
东海人搞出这个《田顷法》,自然是有很多期待的。为了把新生的农场主牢牢握在手里,也为了避开之前复杂的产权和宗族关系,商社分别在中央市、金口市和东海市的边缘区域设立了三个公社,将这一百多户分别安置了过去。
其中也有区别。家庭户数比较多、适应力比较强的那些,安排在了最偏远的金口市友谊公社,其次在中央市的建设公社,而相对困难些的,就放在离老家最近的东海市胜利公社。
呃,公社这个名字真不是股东们起的。
社,祭祀之地。这个时代人对祭祀的重视,是来自后世的股东们难以想象的。商社出于加强基层控制的需要,将顷田主从原先的村子里挖了出来,重新编组,这其实变相断绝了他们的社会关系,也让他们失去了祭祀的场所,阻力一定会非常大的。所以,必须在新的聚居地设立公用的祭祀场所,也就是“公社”,以让他们心安。
这个名字是统合部一个劳工给的建议。此人姓徐,原是城阳区一普通读书人,后来进了崂山学宫求学,再后来又被张正义挖去了统合部,帮忙处理不机密的文案工作。当他提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张正义非常诧异,一连问了他好几个莫名其妙的问题,才确定他不是穿越者,最后通过了这个提议。
最初,新聚居地的名字还是叫“新村”的,“公社”这个名字指的只是新村中祭祀用的祠堂。但是这个名字是如此亮眼,以至于每个股东都不由自主地用“公社”来代指“新村”,最后干脆就正式定名为公社了。
胜利公社的所在地,就是当初只有二百人的义勇队一举击溃了姜思恭带领的上千姜家军的地方。战后,东海商社在这里立了一块胜利纪念碑,公社的祠堂就特意建立在了纪念碑旁边,这样在祭祀各家先祖的同时,还能顺便纪念在此战中牺牲的先烈。这个公社也因此被起名为胜利公社。
其实胜利公社设在这里,还有管委会的一点小心思在。这公社大都是军属家庭,有军事传统、有组织度,一旦开战,就是一个小而硬的据点,放在这个交通重地上,关键时刻说不定就能对敌人起到阻滞作用。其余公社的选址也有这个考虑。
胜利公社在三个公社中最小,现在只有二十七户居民,沿着河流划出了二十七块长方形的农场,每块都是400长,160宽,面积为64000平方米,比后世的一百市亩要小,但比现在通行的宋亩还大一些。
传统的一亩地,并不是一个正方形,而是一个1步宽、240步长的长条。一步是计量单位,相当于左右脚各迈一下,差不多是16,1宋亩也就是384米长、16米宽,总共614平方米。之所以这么设置,是因为240步是个适合牛耕的距离,牛耕完这么一亩,正好休息一会儿,再调头耕下一亩,或短或长都不合适。后世因为土地紧张,所以这种长条形的亩很少见到了,亩也变成了一个纯粹的面积单位,但现在地多人少,更适合采用这种传统的亩制。不过东海人为了计算方便,将一亩的长度设定为了400米,也就是250步,宽度还是16米没变,一亩地就是640平方米。
胜利公社刚设置好还没几天,农场只是粗略划分了出来,并没有开耕。等过一阵子,到八月份秋分之前,农业组会派马耕队过来,帮他们粗垦出二十五亩麦田出来,剩下的就要靠他们自己了。公社的居民们,大都在原先的村子有耕地和住所,并未打算立刻放弃。再说了,公社这边还只有一片荒地,连房子都没几间,他们就是想搬家过来,也没地方可住啊。
目前,公社只搭好了祠堂的架子,完工还要些日子。之后还计划在附近建设几排砖房,产权属于东海商社,准备以后在这里建些磨坊、粮仓、供销社之类的设施。不过这是长期规划,建好后的新房短期内会先隔出三十间来,暂时借给居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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