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林海血原(1/2)
天还没亮,几个印第安人来到森林边缘,留下一个人看护马匹,其余人就进入森林,一路不停用刀子在经过的树上做标记。
太阳升起后,他们发现一条林间弯弯曲曲的小道,这里应该前两天有人经过,留下了脚印和马蹄印,在积雪的路面上很明显。对视一眼,一个人回头向来的方向原路返回。另几个辨别方向后,顺路一直向前。
大约走了十公里后,这几人看见前方有炊烟,不由兴奋起来。果然,那个遍地是酒的白人小镇是存在的。
又有一个转身离去。
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早就被发现了。
游牧生活的印第安人,在森林里的经验太少。
一些鸟类会偶尔飞起,但是,总在同一个方向就有问题了。
无论是教堂,还是克鲁格家的楼顶,都有人24小时拿着望远镜瞭望。
印第安人来到森林边缘,隐蔽观察时,同样第一时间被瞭望者发现。
这就是科技的差距了。
印第安人眼神再好,也看不见2公里外隐藏的瞭望手。
森林边缘到河边有一片空地,树木稀少,应该是砍伐过的地带,留下无数树根桩,然后是一条河,河上有一座宽大的木制桥梁,足以奔马。河对岸是一片农田,最后是一道高墙,设有大门,但大门洞开,无人防守,并排走两辆马车都没有问题。
如果在这里骑马冲锋,最多35分钟就能冲进小镇。马的冲刺速度在40公里60公里左右。足够了。
而5分钟最多只够敲响警钟,但那时已经迟了。没有集结的白人,是无法对抗成群印第安骑兵的。最后只能各自逃命。
为了稳妥,侦查的印第安人还是观察了河水深度。找到了几处水浅的地段。
这几个印第安人很快就退走了。
20分钟后,几个猎人悄悄的摸进了森林。
在森林里做标记,是猎人的看家本领。找到别人的标记,在冬天里则更加容易。
半夜,有猎人汇报说,印第安人倾巢出动了,正在向森林进发。
所有民兵都被叫醒。没有人说话,按照前两天的任务分配,带上各种装备出发了。
乔治并没有让所有人去伏击,他安排了500人骑马去了上游再穿过森林。
实际上,战斗是在森林中央那个小路上打响的。
乔治认为,小路会缩短印第安人的行进队伍长度。
沿着小路一路纵队行军的印第安人,被侧面的排枪一轮就打懵了。
这个时代,火枪射击精度距离已经有100米远,50米已经可以做到相当精确了,可惜民兵们武器是万国牌,生产年代也不尽相同。所以还是有很多没有命中。
不过这还没完,近千人立刻丢掉击发过的火枪,拿起了第二把长枪。小镇枪多,乔治怎么可能会放弃这种优势?
又是一轮排枪,炙热的铅弹横扫了一切还能动的目标。又是一片哀嚎和血花飞溅。连续而又间隔极短的两次火枪齐射,彻底打掉了印第安人的心理防线。
马匹嘶鸣,有的印第安人慌不择路,想上马逃跑。没几步就被树枝刮倒在地。有人大声吼叫,不知道想干啥。也有人举枪想要还击,可一时半会找不到目标。
伏击者们,都是卧姿,以冰雪灌木为掩护。
这个是汤姆提出的,还有一番波折,这种卧倒射击方式,19世纪是没人使用的,一方面,确实不好装弹,实践也证明面对排枪齐射毫无胜算,后装枪这时虽然发明但并没有普及。另一方面会被认为是懦夫和胆小鬼。没办法,那时的人就是这么猛。
所以汤姆提出后让他大跌眼镜的是连乔治都反对,如果他有眼镜的话。
后来汤姆大骂你们这帮蠢货就不能带两支长枪么,想想你们的老婆孩子,能活着不好么?
乔治一想也是,小镇人少,能多活一个是一个。50米距离也只能打两轮,第三轮通常就短兵相接了。于是长枪集中使用,树林里打伏击的每人两支,再自带一支转轮,如果他还有的话。骑兵只用大威力转轮手枪。
这时,连续不断的火光沿着小路接连炸响,飞起的各种东西顿时成了要命的利器。而50米外趴的民兵们欣赏完烟火后,立刻拔出转轮或者端着刺刀就冲了上去。
印第安人这时已经魂不附体,爆炸后,很多人连家伙都不知道丢在哪了。还活着的辛运儿乱哄哄向来时的道路豕突狼奔。
马匹也乱窜,还有人被马踩死,身后想起乱糟糟的枪声,这是民兵们在补枪。
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民兵装弹只需要10秒左右,还有2秒用来瞄准射击。
印第安人不敢停留,脑中一片空白,使出吃奶的力气全力奔逃。酋长头领一个都看不见了,估计羽毛太多穿的风骚,第一轮就被打死了。不跑等死么?刀子枪支在森林里其实是逃跑的累赘,统统丢掉。
埋伏的白人肯定也没有马,反正只要我跑的快,就能逃出去。逃命的永远比追击的人跑的更快。
其实两轮排枪,一通火药爆炸后,印第安人活着的还有将近一半。
但是战争打的就是组织能力。
即使有勇敢的印第安战士想组织起剩下的人还击,也没有时间了。
少数聚集起来的人很快就被追击的民兵们全部击毙。
这种近距离的追逐战战斗,转轮手枪的优势是火枪的数倍。刀子的话,在到处是火枪轰鸣的时候,跟没有差不多。民兵们十个人一组,非常有效率。因为乔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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