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大阪冬战(1/4)
光绪二十年十一月,西元1895年1月,大清帝国光绪皇帝正式颁布了由内阁提交的《帝国田亩法令》和《土地改革六年计划》,帝国资政院因此而陷入了一片混乱中。
“内阁未经资政院商议,即决定实施如此重大之改革,根本无视民意,乃欺君瞒下,混淆视听之卑鄙举动。尤其主导内阁左右之中民党诸大员,以手中实权挟持皇上,排除异己,清理外党,与其声言之‘扶天子、兴民权’背道而驰,篡逆之心可见!”
长袍马褂裹身、瓜皮小帽盖头的保皇党副总裁梁启超如是说。
辫子上绑着金色丝线的贵族会副总裁、德郡王奕喜也抓住机会大批特批:“本党总裁,顺郡王志锐王爷本乃内阁一员,却对此事一无所知!本党高层一致以为,以刘云为首之新军及以文易为首之内阁,篡夺大权日久,不思辅佐皇上,教化万民,却行不义之事,专断独裁,置万千良绅雅士于不顾,只知讨好愚妄刁民,如此而往,孔孟之道将何在?孔孟之道无在,国体可保乎?如若我大清国国体不保,即使前线捷报频频,亦无非qín_shòu行qín_shòu之事耳,汉城之丑行足以鉴本王之言!”
三周前刚刚成为中民党中执委常委的原无党派人士谭嗣同立时起身反驳:“德郡王之言差矣,顺郡王现在内阁中任文教大臣,然顺郡王不谙新教育制度之奥妙,只习孔孟不问新学,与内阁多数同僚格格不入,因而常常不参加内阁会议,亦不理事,文教部诸多大事均由次官罗素兰行之,不知此次改革也在情理之中。王爷又言我党文总裁及武威侯刘将军行不义,夺豪绅之地结下民之欢心,在下且先明告王爷,武威侯从来只行军事不问政事,王爷刚才所言无凭无据,似有诽谤嫌疑……”
“放屁!本王什么身分,你敢说我诽谤……”
奕喜话一出口,便知已犯了资政院戒律,赶忙打住,但是早被议长听得清楚,一锤子下去即时宣判:“贵族议员德郡王奕喜殿下,您犯了资政院戒律第八条——不得秽言污人,按照光绪十九年御赐《资政院管理法令》,现在请您离开资政院议事大厅,明日天明之前不得返回。”
“什么,你赶我走?我是王爷……”奕喜还要耍赖,两名宪兵已经跑到他身边站住,如果他在宪兵立定后一分钟之内还不从座位上起来的话,宪兵有权使用强力将他拖走。
即使是为了保住人格的尊严,一般人还是会自动离开议事大厅的,奕喜虽贵为王爷,也只好乖乖起身,在两名宪兵押送下疾步走掉了。
“那么,议长大人,在下可以继续刚才的发言了吗?”谭嗣同问。
“请继续。”议长的声音里没有半点感情。
“谢议长大人,那么,在下把刚才对德郡王殿下的回答进行下去。德郡王殿下一定是没有好好看过《帝国田亩法令》和《土地改革六年计划》这两份文件,才会有如此大的误解。此次土地改革计划,乃是出于皇上富国强兵之一贯愿望,以及内阁实现帝国工业化之大政方针而定,并未有劫夺富豪以资下民之意。在下且把上述两份文件之要点简述一二,以正视听。”
谭嗣同随手整了整西装领子,把齐肩长发向后扶拢,然后从座位下的小皮包内抽出一叠小纸片,放在掌心内边看边讲:“帝国田亩法令的序言部分指出,当今我天朝国境内,土地聚集日甚,数万大小地主掌控天下田亩大半,而数千万至数万万平民则无一寸立足之地,不得不租佃地主田地以为生。地主常以地产收获之五至七成盘剥佃农,又兼趁佃农无力纳租时放高利贷以牟巨利,致使广大农人困苦不得翻身,乃致逼良为寇,匪盗成群,咸丰、同治间太平邪教席卷江南,即为醒世之训!然地主祖传之地,乃历代辛劳而成,不可无偿滥夺,又恐开政府擅吞私产之恶例。为此,帝国首届内阁经与圣上商讨,决定以赎买制和国家贷款制解决问题……”
“……按照土地改革六年计划,在由皇上任命之帝国土地改革委员会领导下,帝国对光绪二十年清理田亩后仍占地一百亩以上的地主土地实施国家赎买,赎买限定于超出一百亩的那部分,一百亩以内的土地仍可保留。另外,在人均占地少于三亩的地区,赎买线降低到三十亩……赎买的价格依据光绪十九年颁布的《农业用地评定条例》进行评估……完成交割手续后,地主可获得一张可在帝国商业银行任何分行兑换和转帐的存折,里面存有国家支付给本人的全部土地款……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减少纸币的发行,以防市价飞涨……”
“……转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将有一部分纳入国家农场体系,其中的大部分,则有偿分配给无地、少地之农民……有偿分配的具体形式乃是国家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无地、少地之农民,而受地的农民相应地承担一笔与地价相当的债务,这笔债务不算利息,由受地农民分期偿还,如拖延不付,则须服一定期限之劳役,在此期间,其土地由国家转租他人耕种。而贷款还清之前,农民不得擅自转让、租种土地,贷款还清后,国家发给土地所有证,农民可转租、转包土地,但买卖则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土地管理局批准……为防止地主趁农民还贷困难以高利贷或代还贷款方式再兼并土地,还作出了土地一旦分配,十年内不得买卖的规定……”
“……国家农场属帝国农垦公司所有,以自愿原则雇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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