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镜哥儿(1/2)
女子柔弱,为母则刚。
说的就是一个女子,从女孩儿成长为人母后的巨大改变。
此话流传了不知道多少年,却并不适用在陈容身上。
陈容恨屋及乌,并不欢喜亲生的明哥儿。
若不是夜离歌极其看重明哥儿,生下来就可能扔掉。
用她自己的话讲,“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拿什么养他啊?”
所以,来到荣城后,陈容并没把孩子带在身边。
而是找了一家农户,也就是田妈一家。
一晃半年过去了,在此期间,陈容一次都没有看望过明哥儿。
至于后边的事情,陈容或许不知,或许明知是被人掉包,也佯装不知。
她是个无神论者,纯粹的唯物主义者,根本不相信什么认亲石。
那都是封建迷信,是自欺欺人的玩意儿。
夜离歌赶到城郊的乱坟岗时,大皇子手里正抱着脏的不成样子的明哥儿。
他说道:“本王只是好奇,所以才一路追赶过来的。”
原来,大皇子在城郊打猎的这段时间,营帐内经常发生古怪的事情。
皇家有个牧场,专供皇子皇孙们喝奶。
大皇子也不例外,每天都有新鲜的牛奶喝。
可这段时间,经常少奶,甚至有一次被偷了个精光。
最后,大有连续一段时间的守株待兔,惊奇的发现,竟然是一个野狗偷走的。
“野狗?不偷别的东西,专门偷奶,这是什么道理?”
然后,大皇子就一跟追了下来。
再然后,就看到了被野狗群护着的,脏兮兮的小男孩儿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陈容不信邪,不敬畏鬼神,大皇子是这个时代的土著,他信。
甚至都没有多想,就亲自抱起了小男孩儿。
从那张花里胡哨的小脸上,大皇子竟然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感受到了久违的血脉牵引。
夜离歌定定的站在距离大皇子五米远的距离,不温不火地问道:“所以,殿下是想收养这个孩子吗?”
大皇子到底还是犹豫了,虽然是个带把的,可到底不是自己亲生的。
持室血脉不容混淆,收个义子,也没多大意思。
夜离歌深深望了明哥儿一眼,从她出现的那一刻起,明哥儿的小手就紧紧抓住大皇子的袖子,脸埋进怀中,看都不看她一眼。
夜离歌明白,这是明哥儿的选择。于是她说道:“这孩子叫明哥儿,光明的明,而且他还正是你们司马氏的血脉。”
大皇子也是个聪明人,当即就明白了其中的内涵。
“本殿想留下孩子!”
夜离歌:“留下可以,但你得发誓,必须对孩子好!”
明哥儿已经够可怜的了,不想他再受委屈。
大皇子扬手,“本殿发誓!”
不论以后,这一刻,大皇子是心甘情愿的,是真心实意的。
而且,他发誓对明哥儿好,不代表别人也能照做。
所以,这也只是个为求心安的承诺罢了。
夜离歌来的快,走的更快。
直到看不到她的身影后,大皇子身边的内侍才战战兢兢的想要接过怀中的孩子,“殿下,老奴来抱吧!”
大殿下坚定地抱着孩子,“这是本王的后嗣,本王有后了!”
身边几个人呼啦啦跪倒,齐声说道:“恭喜殿下,贺喜殿下!”
别人倒也罢了,距离较远的一位谋士小声说道:“殿下,这会不会是其他人的阴谋啊?”
随便抱来一个孩子,让他混淆皇室血脉,从而引起皇帝的嫌弃。
大皇子信心十足地摇头,“本王有感应,一定错不了。”
就好比刚才,那女子站在眼前与他说话,转过头后,却再也记不得女子的面容了。
于是他说道:“方才那女子像不像传说中的送子观音?”
众人:……啊呜?
忽然感觉,真是好像,怎么破?
只这一句话,连想挑刺的谋士也无语了,真的是好大的缘份呢!
不管是野狗,还是那位神秘女子,都不是巧合就能解释通的。
谋士:“请替小殿下取名!”
大皇子望着明哥儿乌漆嘛黑的小脸儿,唯有那双眸子如清水般,映出他眼底的期盼,便说道:“此子眼如明镜,不染尘埃,就叫镜哥儿吧!”
镜哥儿似乎很喜欢这个新名字,举着黑鸡爪似的小手,“啊哦,啊哦……”
竟是十分雀跃!
大皇子更高兴了,“你们看,我家镜哥儿很喜欢这个名字呢!”
谋士转动着眼珠子,心里盘算着:若镜哥儿真是皇室流失在外的血脉,会是谁的呢?
二皇子的?
不可能。
那位殿下为了生儿子,都纳二十房妻妾了,为的就是响应皇帝陛下多子多福的号召。
二皇子妃也是个贤惠的,还一直帮着张罗呢。
孩子生母的身世纵有不堪,孩子也不可能被扔在这荒郊野外的。
“三皇子的……嘶~”
谋士想的太过入神,一不留神把胡子揪下来两根儿。
嘶~,真的好疼啊!
不过,人也疼清醒了。
大皇子:“先生想到了什么?”
谋士说道:“半年前,三皇子大婚,迎娶的是吏部张尚书的嫡长女。”
大皇了点头,这件事情是父皇一手安排的。
三皇弟母族势微,乃宫女所生。
他那个善于权衡的父皇,就给他赐了一门显贵的亲事。
谋士意味深长地说道:“三皇子在外流落了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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