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6章 供体(2/2)
>这有些麻烦。李六一愿意接受这个条件吗?刘牧樵也试探了1号与2号的条件
1号还没有明确答应捐献躯体,在犹豫,他们更倾向于自己是接受移植一方,接受别人的头颅,术后,他们要认作是自己的儿子。
2号比较干脆,他们愿意接受少量的金钱。他们比较理性,只要100万,作为余生的费用。
2号的父母都是没有退休金的农民,只有一个儿子,他们相信,儿子是不愿意他们无钱养老的。
他们答应收100万。虽然刘牧樵准备给他们800万。他们没有答应,因为,维持基本生活,粗茶淡饭,过完余生就可以了,他们哪还有拿儿子躯体换来的钱过富裕生活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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