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丐帮(1/2)
张晓强忍着剧痛,让周狗儿将右手上面的匕首给拔了出来,撒上一点李老配的金疮药,再从衣服上面撕下一块破布将右手包扎好。
不得不说,将匕首从手上面拔出来要比插进去的时候疼的多,可是因为张晓不想在“小弟”面前露怯的缘故,连哼都没有哼一声。
张晓正打算和周狗儿几个叙旧的时候,只听见张晓山神庙里面传来了王石头的呼喊声,“大哥,快过来,小六快不行了。”
听到这话之后,张晓也就顾不得他们几个,飞也似的跑了过去。
张晓清楚的记得,张小六是“自己”小了两岁的族弟,从小就粘着自己,和略显奸猾的张小七比起来,关系更要好一些。
张季之所以会“饿死”,就是因为将自己最后一块干粮送给了张小六的缘故。
“可别出什么事啊。”此时的张晓竟然有些紧张。
张晓讲手搭在王小六的脉搏上面,感知一下他的身体状况。
虽然张晓并不是良医,无法判断病人具体患了什么病症,但是至少能够分辨出有病还是没有病。
张晓长吁了一口气,看样子小六并没有什么病症,这分明是饿的。
张晓迅速的把自己体内那点微薄的真气输入小六的身体里面,补充张小六的生机。
看到张小六渐渐有了一丝神彩之后,张晓连忙从怀中取出一块干粮,然后碾碎了,一口一口的喂给张小六。
幸好,自从饿过一次之后,张晓有了随身带着一两块干粮的习惯,正好这个时候救了急。
在食物和真气的共同作用下,张小六终于醒了过来。
活着就好。
确定小六平安无恙之后,张晓和周狗儿几个才有心思闲谈起来。
“苏醒”了“张季”的记忆之后,张晓也就不必装什么失忆了,就直接说,自己不愿意在做小乞丐,直接去医馆做了学徒。
听到张晓的话之后,刚刚缓过劲来的张小六急忙答道,“四哥,我也想去医馆。”
小六不知道自己是饿晕的,而是因为自己患了重病,被张晓救了性命,因此萌发出做医生的念头。
“好好好,我家的小六以后一定能成为名医。”张晓笑呵呵的回答道。
张晓知道,自己以后是做不成医生了,但是李老又不能没人照顾,更可况若是能够培养出一个医生,那以后会省很多麻烦,因此张晓鼓励张小六的想法。
“大哥,我以后也不想当乞丐了。”周狗儿抬起头来对张晓说道。
周狗儿仅仅比张晓小上那么几个月,一直以来都很有主见,据说他本来出生于书香门第,后来糟了大变才沦落到这个地步。他的本名其实不叫周狗儿,张晓又一次听周狗儿说起过,他实际上本命是苟邹,是为了躲避仇家,才把自己性命倒过来,后来渐渐地就变成了周狗儿。
所以周狗儿是最不愿意当乞丐的人。
张晓知道周狗儿的想法,“于是说道,乞丐还是要当的。”
张晓看了看周狗儿略显暗淡的眼神,然后说道,“不过,我们要成立丐帮。”
听了张晓的话,周狗儿黯淡的眼神变得明亮了一些,喃喃自语道,“丐帮。”
丐帮,这仅仅是张晓早就有了的构思。
一半源于前世金庸的武侠般却来于自己自身的遭遇。
想在这个世界混得好一点,那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张晓不是不能发明出“美酒”,也不是不能煮出食盐,张晓凭借自己脑袋里面的东西露出一点就足够自己受用终生。
但是张晓也知道,现在做这些事情那不是发财,而是取死之道。
小儿报金砖行走于世,那就是最大的祸根。
在不远的将来,寇仲,徐子陵两兄弟为什么遭遇了那么多的追杀,就是因为他们两个掌握了《杨公宝藏》的秘密,而他们两个又没有什么背景,于是谁都想要咬上一口。
晒盐,酿酒,造纸,这些东西论起来甚至比“杨公宝库”还要珍贵得多。
而张晓不像两兄弟那样,生命力比小强还硬,那么必须交要低调点。
可是只要张晓不想庸庸碌碌的度过一辈子,那么就必须拥有自己的势力。
而且更重要的是,乱世快要到了,如果不尽快拥有自己的势力的话,那么绝对会被大势碾成粉碎。
丐帮,是张晓暂时最好的选择。
现在的乞丐不像是日后那种没节操的“特殊工作者”,现在做乞丐的要么是孤寡老人,要么是孤儿,还有少数的残疾人。
洛阳城里面,大多数乞丐都被掌握在像李三这样的“乞丐头”手中,不过这些“乞丐头”大多是没出息的小混混,毕竟但凡有点出息的绝不会干出这样的勾当,到时候对付起来并不算特别的困难。
因此利用“丐帮”作为自己崛起的第一步,那是在合适不过了。
首先,乞丐比较好养活,除了一口吃的,一般不会都求什么。
第二,乞丐之中大多数都是孤儿,忠心方面不必担心。
第三,乞丐看似不起眼,但却是天下间最容易得到各种情报的人物之一。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丐帮”这一方面还没有大势力进行插足。
天下的产业就那么多,就拿最普及的四个职业之中,**,小偷,杀手来说,魔门除了小偷之外,其他三个地方都有广泛的插足。
凡是有**的地方,差不多都有灭情道和阴葵派的插足。而补天阁本就来自于‘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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