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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宇辰知道夙夜受伤了,却不愿意去想象他伤得有多重,又有多痛。
夙夜在用自己单薄的身体保护他,没有什么,比这个事实更令他震惊。
好像有一把锤子,重重地砸在了他的心脏上。
二十年来,他习惯了一个人。
从来没奢望过,有个人会不顾一切地保护他。
夙夜是真的在乎我,不是做戏,不是敷衍——欧宇辰想,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一个笨蛋,愿意保护我,甚至把我看得比他自己还重要。
真是,愚蠢到了相极点,也可笑到极点。
***
十分钟后,一楼的客房里。
夙夜安安静静蜷坐在床上,环抱着双膝,下巴搭在膝盖上,瞅着床单上的格子花纹,木然地发呆。
欧宇辰站在他身后,弓着身子,给他检查背部的伤口。
睡衣没办法直接脱下来,因为有几块烧得滚烫滚烫的碎片,是直接“拍砸”在他后背上的。
高温熨烫的结果就是,碎片、衣服和皮肉粘连在一起了,根本分不开。
欧宇辰脑筋转得快,出手更快。
嗯,简直可以用快、稳、准、狠来形容了。
他先用剪刀把睡衣的其他部分剪掉,再用钝头镊子,把插入皮肉的碎片,一块一块□□。
他自认,向来冷静自持、心硬如铁,想当初亲眼看见孪生兄弟的尸体,也不曾动容,现在,看着夙夜白皙、瘦削的裸背,却不禁涌起复杂的情绪。
夙夜实在很瘦,两片蝴蝶骨都支了出来,一根根肋骨,清晰可见。
皮肤是没有血色也没有光泽、亚健康的苍白。
可就是这样一副单薄的小身板,刚才居然在竭力保护他。
欧宇辰不知道,自己应该作何感想。
清理出碎片的伤口处,不停地淌着血,周围皮肉呈现出红肿发亮的烧灼伤,显然都烫熟了,很是怵目惊心。
欧宇辰知道,动作越慢,夙夜越痛苦,所以下手极其利落,很快把插入的碎片一一清理干净。
剩下和皮肉粘连在一起的部分,索性把衣服连同烫熟的皮肉一起剪掉。
“呜!”剪刀割入血肉的瞬间,夙夜短促地闷哼了一声,马上咬紧了嘴唇。
“痛就叫出来。”欧宇辰瞥了他一眼。
夙夜咬着嘴唇再也不肯吭声,只是拳头攥得更紧了。
他脸颊本来就苍白,现在更是全无血色,呈现出半透明的惨白,豆大的汗珠顺着脑门往下淌。
“你呀,就逞强吧。”轻轻叹了口气,欧宇辰麻利地给他消毒、上药、包扎,很快处理完伤口。
匆忙间只找来件洛梓洋的衣服,套在夙夜身上,松松垮垮的,极不合身。
欧宇辰一边给他系扣子,一边突然开口问道:“为什么要救我?”
他的目光,深邃、复杂、凝重,让夙夜有种被看穿的错觉。
沉默着,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
幸好,欧宇辰也没有追问下去。
为什么要救他呢?
夙夜自己也很难解释这个问题。
他记得读小学的时候,有位同学送给老师一盆白色水仙花(注1),老师把它摆在讲台旁边的窗台上。
第一眼看见,夙夜就喜欢上它,每天给它浇水,为它除虫,为它擦拭叶子,帮它转动花盆,让它能更均匀地享受到阳光的照射。
它不属于他,永远也不会属于他。
但是,这不影响夙夜对它的喜爱,和一心一意的照顾。
他用欣赏的、眷恋的眼光,每天千百次地抚慰它。
它不知道,也不可能会在意,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为它付出的那些情感,对它的喜爱和欣赏,全部都是自己的事情,根本与它无关。
他在毕业前夕的作文里写到:“我喜爱的水仙花,我希望它每年每年都能灿烂地开放,即使我再也不会看到。”
他永远也忘不了第一眼看见欧宇辰的情形,夕阳鎏金似火,青草茵茵。
长身玉立、英气逼人的少年,迈着散漫闲适的步子,向他款款走来。
像呵护那盆水仙花一样,他想呵护欧宇辰的骄傲、冷漠和幸福,即使那幸福没他的份。
是的,冷漠。
没有人,比夙夜更能看清人心和人性中最差劲的一面。
他清楚地知道,欧宇辰从骨子里就是个冷漠、寡情的人,但那又怎样呢?
像欣赏那盆水仙花一样,他欣赏着这个外表无比优秀的少年。
这种欣赏是不需要理由的,假如有一天不再在意了,也不必费心找借口。
就像我们喜欢某一个演员,喜欢某一处风景,甚至是喜欢某一棵树,只是单纯的喜欢,而从未想过要据为己有。
他不过是,顺应自己的心意罢了。
十几分钟后,消防车和警车几乎是同时呜呜叫着赶到。
这栋小楼是博宇旗下建筑公司承建的,给自家老板盖房子,质量当然没得说。
可是再结实,也架不住这么折腾,连烧带炸,二楼的三分之一,几乎都变成了废墟。
最惨不忍睹的,是欧宇辰的房间,连楼板都炸出个大窟窿。
火势很快被扑灭,消防车也随即离去,只剩下负责勘验现场的警察、法医和技术人员,出来进去的忙个不停。
***
勘验完现场后,警察准备做笔录。
孙启森又坐在了昨天曾经坐过的位置。
这回他旁边,除了孟彦名,又多了名矮矮墩墩的中年警察,脸膛黑乎乎的,脖子又短又粗。
看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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