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途中遇袭(1/1)
一路走来,云曦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总觉得有人跟着自己。可看看又好像没有,难道自己太兴师动众了,想了想还是小心点好。常言说“杀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赶了一天的路,人困马乏的,到天黑的时候终于到都城最北的一座小县城,衙役说:“知府大人和这里的知县是朋友。说着还拿出了引荐信。说晚了可以到县衙里休息的”。云曦说:“这么晚了,还要打扰人家县令,我们随便住一家客店好了”。
一行人找了一家看上去很干净的客店,云曦说我们先吃完饭再让他们给安排住处。衙役让小二安排了一个单间。几个人坐在一起准备吃饭,小二把饭摆好出去后,云曦给大家使眼色示意大家先不要动筷子。自己则站起来开门向外面看了看。回来坐下后从怀里拿出了一双银制的小筷子,试了试菜里没毒,然后又试了试饭,发现筷子一放进饭里就变成黑了,所有碗里的饭都试过了,酒也试过了,只有饭里放了毒。也许几个衙役经这样的事多了,没有一个慌得。云溪站起来和几个衙役耳语了几句,几个人假装喝起酒来。一会一个衙役朝楼下面喊道:“小二拿酒来,待小二上来后,几个人合伙把小二打晕了,让一个和小二个头差不多的衙役换上小二的衣服,拿了知府给李知县的信去县衙,其他人则继续装喝酒。
喝了一会,几个人假装中毒,都趴在桌子上。趴了一会就听到门子吱扭一声开了,听到至少是两个人的脚步声进了屋,几个人屏住呼吸,想看看来人到底想干嘛?
就听其中一个说:“都死了吗?”
另一个说:“好像少了一个”。
听到这儿几个人刚想动手,就听另一个说:“门后面呢,赶快把小丫头的头割下来,去我姨夫哪儿换银子,其他的都不要管了,”
另一个说:“我下不去手,你去割吧!我看着人。”
另一个骂道:“胆小鬼,孬种。”骂完拿着刀就要砍云曦的头,云曦吓得紧闭着眼,心里祈祷,那个李知县快派人来吧!就听咣当一声,云曦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没掉,睁开眼一看。两个贼早被几个衙役抓起来了。
这时就听有人上楼。开开一看是送信的那个衙役,就听他说:“知县已经把客店包围了,让把贼人带下去审问。云曦一行人下楼给知县大人见过礼后。也在旁边陪审。
原来两人中一个是王财主的外甥,一个是他的狗友。原来知府强迫王财主卖地后。他一直耿耿于怀,伺机报复,这次听说云曦要去东部收购棉花,就派自己的外甥跟踪伺机杀害云曦,答应事成之后给外甥文银一千两。饭店和两个人没一点关系,两个人是趁小二不注意时下的毒,饭店虽不是同谋,但也属于监管不力,罚文银两千,知县要把罚款给云曦,云曦推脱说这么晚了还惊动弟兄们,让弟兄们喝杯酒就当为弟兄们压惊吧!
知县说:“先把犯人押入大牢吧!过几天送回都城让知府大人审理。”
客店是不敢住了,知县让云曦等人住到自己家中,云曦不好意思就给知县夫人和少爷画了几张相,知县夫人听说云曦给皇后也画过像。受宠若惊的拿着自己的画像,笑着直说好。
第二天云曦一行人告别李知县夫妇又踏上了去北方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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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又会发生怎样的事呢?明天接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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