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倾覆(完)(1/2)
林春分此刻内心也很复杂,他不知道哥哥会怎么做。
答应了,就会获得巨额财产,从此一家人过上人上人的日子。同时高家失去财产以后也会一蹶不振、兴不起风浪。但是也可能会给日后留下隐患。不答应呢,高莲莲今天就是死罪,当然,自家到手的钱财也没了,而且可能面临痛失爱女的高仁和的疯狂反扑。
这确实是两难的选择。
但是春分私心里还是希望哥哥不要答应,因为这样得来的钱财,拿着也不会安心。而且也违背了初衷:他们的初衷,是想要一劳永逸,彻底解决这个毒蛇一般的仇人。
楚昭无聊地看着高仁和,对他的行为嗤之以鼻,因为楚大侠一向视金钱如粪土。他并不觉得这有何可以犹豫的,因为他相信自己的徒弟,更确切地说,他相信林小寒。
来之前,小寒和林立夏就今日可能会出现的状况做了详细地探讨,当时小寒说:“哥哥,以后这个家早晚都要交给你,因此该怎么办,由你决定。妹妹尊重你的选择!”
只是哥哥,你一定不要让我失望啊!这是她心里没说出口的期待。
万众瞩目中,林立夏开口了:“杀人偿命,我今天才知道原来犯了死罪是可以用钱来买得自由的。大人,不知道律法里有没有这一条?我对不义之财没兴趣,因此这个条件我不答应。要怎么判,相信县官大人会根据律法做出正确的判决!”
哄!人群都沸腾了。没想到林立夏面对这么多财产竟然都不动心。真是可敬可配,有骨气,不愧是林家人。
这时候有人想起了以前林小寒曾经在这大堂上说过的话:钱不是万能的!有很多东西是钱买不到的。比如健康!比如正义!比如公道!比如人心!唯有按照律法做出公正的判决,才能维护律法的尊严!人们才会对律法起敬畏之心,不敢再以身试法!唯有这样,才能让人们知道,不管你多有钱,不管你是什么身份,都不能做犯法的事!这样。人人才会主动遵守律法,不做恶事,百姓才能安居乐业,我大云朝才能千秋万代、江山永固!
当时他们听了热血沸腾。如今想起来还是很激动,所以大家都目光炯炯看着“一身正气”的县太爷。
呃,难题抛回给了自己,朱铭有点傻眼了。
于公,高莲莲作为这起凶案的主谋。罪证确凿,虽然最后由于林家人的警觉没有造成恶果,按律也是该判重刑的。
可于私,他不想把高仁和逼上绝路,毕竟他曾经是自己的棋子,棋子若是反咬自己一口那就不妙了。当然,这事过后他也该换棋子了。而且,他也不想让林立夏一家得到这些财产,如果林家得到了这么多财产,就会一跃而成为本县的大户。再加上韩桂宁、还有楚昭的帮助。他那对林小寒的心思就没法实现了。
其实经过今天早上的惊吓,他已经歇了大半的心。还有小半,他内心深处依然认为如果自己给得起足够的价码,此事也并非没有转圜的余地。
这个价码就是正室夫人,而且他不可能一直是七品县令,五品、四品都是有可能的。诰命夫人,这对一个乡野出身的姑娘来说是莫大的诱惑,他不信她不动心。而这,楚昭能给吗?韩桂宁能给吗?这也是他仍然不放弃林小寒的倚仗。
此刻,他左右为难。眉头紧紧皱了起来。宋师爷见状凑到他的耳边悄悄嘀咕了几句,朱铭抬头便看到楚昭脸上不耐烦的神情,而且手又举了起来,不过这回是放在脖子旁边。
朱铭打了个寒噤。好汉不吃眼前亏,所以他一拍惊堂木,全场安静下来,所有人都仰头看着他们的青天大老爷,目光殷切充满期待。
“经本县查明,林家昨夜强盗入室杀人一案判决如下:高莲莲因私怨指使唐大山买凶杀人。且被唐大山和李春花、婢女小青、小红指证后,仍死不悔改,其心甚恶。然鉴于并未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判高莲莲杖责五十大板,监禁十五年,并赔偿林家银子三千两。唐大山、林大宝作为高莲莲买凶杀人的帮凶以及实际执行者,判杖责四十大板、监禁十年。李氏、柳氏知情不报且从中推波助澜,杖责三十大板,监禁三年。小红作为丫鬟助纣为虐,杖责二十大板。”
朱铭宣判完,小心地看了楚昭一眼,不知道这样判楚昭满意不满意。
然楚昭并没有看他,而是看着身旁的林立夏。
这个判决虽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但也勉强算公正,而且这还只是开胃菜,真正的大餐还在后面,暂时让他们放松警惕也好。因此林立夏拱手道:“大人英明,小民心服。”
朱铭松了一口气,他还真是怕了楚昭他们。心里只想着快点结束,话说他早晨起来急着审案,就没吃什么东西,现在已经饥肠辘辘了。
高仁和也松了一口气,虽然女儿被判杖责五十大板,但看在自己面上,朱铭应该可以适当放点水,到时再请个好大夫,用些好药,养几个月就好了。虽然监禁十五年,等出来的时候女儿就三十了,成了老姑娘了。但只要留得命在,一切都还有希望。
而且,谁知道这期间会发生什么事,也许不用多久,女儿就可以出来了。
高夫人和高莲莲却没有这么乐观。高莲莲已经吓得大哭了起来,五十大板,她还有命在吗?而且还要监禁十五年,十五年,多么漫长的日子,光是想想就使人要发疯了!她还有什么前途、未来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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