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花事【上】(1/2)
后来萧南也旁敲侧击问过徐遇安,关于嘉敏在郑林身上的用心。徐遇安说:“兰陵公主并不像是个有野心的人物。”
“然。”萧南微微颔首,“我与公主有过几面之缘,也有同感,但是让郑侍郎在太后面前露脸,她意欲何为?”
徐遇安心道殿下你就不要扯什么几面之缘了,就您和兰陵公主这笔烂账,城中高门还有不知道的么。
思忖良久,却道:“想是要争取主动权。”
“哦?”萧南不解。
“我听说兰陵公主生母早逝,”徐遇安是个稳妥人,绝不对萧南好奇兰陵公主多半句嘴,只道,“没出阁的小娘子,所虑最深,无非终身大事,我瞧着三娘子是个有主意的,多半是怕了被南平王妃任意摆布。”
照常理推测是这样不错,但是萧南总觉得,有南平王这样的父亲,三娘子其实不必担忧。这话却不好与徐遇安深究,转而笑问:“既知道兰陵公主没有野心,卿又何必找上她,而不找南平王世子?”
徐遇安道:“诚然兰陵公主没有野心,但是郑侍郎势必掌权,以我观之,郑侍郎才具有不足,正求贤若渴。兰陵公主必然荐我。”
他这话是说了三分,倒留了七分。
正因为兰陵公主于权势上野心不大,郑三郎又才智不足,他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抱负。如果往投南平王世子,一来南平王世子本身需要人辅佐,不大可能将他外荐给郑林;二来南平王世子未尝没有自己的想法,远不如郑林好左右。
退一万步说,要实现兰陵公主这样一个闺阁弱女子的愿望,总比满足南平王世子容易。
萧南闻言笑道:“卿若果然得偿所愿,投到兰陵公主门下,异日必青史留名一代贤臣,跟了我,可就只能做乱臣贼子了。”
徐遇安应声道:“愿从殿下为乱臣贼子。”
永安坊仁德里桐花巷。
这条巷子的存在也许比新盛的洛阳城更为长久,要知道在汉末,洛阳几经烧毁,大不如从前,若非燕朝重建,绝无今日光景。桐花巷夹道泡桐,清明前后开花,红的白的紫的,艳压满城。
贵人都喜欢在这里置个宅子,也许并不来常住,但是雨水充沛的那几天,总会来住上些日子,不为别的,就为满街馥郁。
花落的时候,比花开更芬芳百倍。
北海王的宅子里什么时候进了新人,并没有什么人去探究,贵人的深宅大院,帘幕深深,谁知道藏了什么魑魅魍魉。
“这么说,三郎是不会回来见我最后一面了。”女子淡淡地说。她穿的白纱衣,通体纯白,那就像是天气最好时候的流云,或者深瀑底下,腾然而起的雾气,或者冬日清晨,阳光里的冰。
或者仙鹤的羽毛,水莲的花瓣……不不不,是月华!
深夜里,草尖上一点,树梢上一段,屋顶的琉璃瓦上,盛着露水的一片。是夜莺,夜莺在月光最盛的时候歌唱,每一段音符,都只能承载指甲大小的那么一小块儿,就叼在鲜红的鸟喙上。
夜莺们忙忙碌碌地飞来飞去,最后由深藏在草丛里的纺织娘裁剪成衣裳,只有这样的轻灵,才不会让她觉得沉重和负累。
她微微垂下眼帘,秋水一样的眸光,一丝一丝地泄出来。
艳如焰光的唇色。
素手低垂,一点蔻丹红。安奴总听戏曲里唱,说美人水葱似的指尖,但是眼前的这个美人的手,他能想到的只能是玉,白玉雕成这十指芊芊,落在衣上,像衣上多绣了一朵花,也许是蔷薇。
蔷薇也不会红得这样……灼眼。
他完全能明白他的主人为什么迷恋她,也完全能明白太后为什么要赐死她,并且坚持以他主人的名义。
“是的,三姑娘。”他说。他不敢抬头,怕看见她的悲痛。有些话他也许不会说,也说不出口,但是那就好像全世界的珍宝在他眼前被摔碎一样,那种痛心,他是有的。
郑念儿垂眸看着案上琥珀杯,杯中荡漾的酒色,酒是断肠酒。
他叫她三姑娘,倒教她想起兰陵公主,那位也行三,看起来这样纯良无害,几乎让她忘了她姓元。元家的狼崽子,很知道人尽其用。她把钥匙交给她的时候,可全然没有想到她会这样释放三郎。
这杯酒来得不算早,早在三郎在永宁寺塔顶被太后撞见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她就知道,她的死期到了。
太后理所当然地会杀了她,如果太后不动手,自然会有那一日,三郎自己动手。
三郎说:“我都是为了你。”
不不不才不是,他是为了自己,扬眉吐气,衣锦还乡,诚然他是爱她的,但是绝不会多过爱自己。
每个人都是为了自己,特别是,像他们这样的美人,你不会知道一个美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会受到多少优待,而在他们眼里,这种优待有多么理所当然。怎么会有人舍得对他们不好,他们这么美?
美这种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是稀缺的,哪怕在洛阳,在美人如云的世家大族。她因此受到的**爱,和得到的好处,数之不尽。那时候她几乎以为她是这个世界的主人,所有,整个世界都为讨她欢心而存在。
她美名在外,及笄之年,前来求娶的少年公子络绎不绝。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指望她的青睐。而卢家子和李四郎的大打出手,在当年的洛阳引起过轰动,至今仍有人津津乐道。所有人都同她说那两位少年儿郎的英俊与出色,而她只笑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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