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创新就是让人一眼就看出与众不同来(1/1)
创新是一项持续的工作,应该成为年轻人的一种思维与生存方式。只有持续的创新才能不断地产生效益,只有不断的与众不同才能让你脱颖而出。
现代商业逻辑讲究的是差异化,个性化,所以创新也必须突出个性气质。好的创新不是“内在美”,而是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与众不同的独特性。
苹果公司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要以创新产品来领导业界,他们要提供目前最具弹性与技术的最先进的电脑。( 800)小说/在市场定位与创新定位上,乔布斯一直强调突出个性,他们一直通过与ib强调规模化、大型机,那么苹果就占领个人计算机市场。
创新要与个性相结合,要能做到秀外慧中,有好的内涵同样具有好的外表,这才是创新应有之义。
创新一定要有自己的个性,这样的创新才能有自己生存的优良土壤。盲目从众已无法社会中立足。竞争的年代,不仅是才能的竞争,更是个性的竞争。一个人如不清楚自己的独特之处,不了解自己潜在的优势,就很难凭真本事去参与竞争,就很难在择优的环境中显出实力。只有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在创新中做到独特,才能给自己的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项对于企业创新的研究表明,在企业初生期很多创新活动往往有86的精力用在“红海战略”上,仅有14用在“蓝海战略”上——探索未开发的市场或科技;到了企业利润显著成长的阶段,则有62精力用在红海,38用在蓝海;最后在企业明显获利的阶段,往往把更多的精力投注在未开发领域的探索,此时花费在红海的精力仅有39,而用在蓝海的则高达61。由此可见,创新要取得更大的成功,必须由血流成河的红海竞争转向碧海蓝天的蓝海竞争。
企业创新的这种状态也同样适用于年轻人个人的创新行为,作为没有什么经验的社会新人,应该拓展自己的人生蓝海。
不幸的是,邯郸学步往往是许多年轻人最喜欢采用的创新方法。这就是正面跟进的理念,急躁、粗心而又缺乏谨慎的思考。比如凯马特,它曾是现代超市型零售企业的鼻祖。从1990年开始,为了与前景看好的沃尔玛进行较量的战略,它斥资30亿美元,花了三年的时间对原有的800家商店进行了翻新,又设立了153家新的折扣商店。当时,沃尔玛正从乡村地区向凯马特所在的市区扩张。作为回应,凯马特的ceo也效仿沃尔玛,用降低数千种商品的价格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进而发起了针对沃尔玛的直接进攻。为了弥补其他商品的降价损失,凯马特开始增加能够给企业带来较高利润的服装的销售。五年之后,这个付出巨大代价的降价战略被证明是不成功的。凯马特的新店在执行该战略的最初三年里,每平方英尺的销售额由167美元下降到了141美元。凯马特所采购的服装要么积压在库,要么清仓大甩卖。同时,为了竞争,沃尔玛也将价格降到了同样水平。
邯郸学步的创新倾向是一种极具诱惑力的思路,而且一直误导着人们。这个推理过程是这样的: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可以通过某种改变来取得成功,那么我们也可以做到。我们只需要效仿竞争对手一些很好的举措,就可以成为市场的领导者。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能够生产出一种很好的器材,那么我们也可以。但是,事实上,竞争对手的改变不一定都是对的,而且它们的改变是根据自身条件所做出的,所以这种急躁的竞争模仿战略会误导人,总是针对强大的竞争对手的优势来进攻。而只有对环境变化反应最灵敏、冲在最前面的人才能够占据最佳位置,从而最先获得机会,获取丰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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