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一句轻许,三生绕指柔(七)(1/2)
卯时,霞光穿破云层把半边天空染红,太阳冉冉升起来,城门也已经缓缓地打开。
赵元侃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进入梓州城,虽然那马车普通不起眼,但是跟随马车的侍卫随从们却都极为威武庄严,引得人们不禁纷纷侧目。
赵炅派出来保护赵元侃的乃是捧日和龙卫,大宋的禁军分为上军、中军和下军,骑军捧日、步军天武、侍卫马军司龙卫和步军司神卫为上军,习惯上称为“上四军”,是禁军中最精锐的部队,个个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人才,武功相貌俱佳。
早已经有看守城门的官兵快马加鞭去通知了梓州知州张雍,让他速速出来迎接襄王殿下。
刘娥坐在马车上猜测着赵元侃故意放走王鸬鹚的用意,猜来猜去猜不透,又怕自己真的成为害李顺的帮凶,心里烦闷得慌,便用手掀着帘子往外看。
突然她眼睛一亮,脸上立刻神采飞扬,用力大喊了一声:“师傅!”
原来她看见了孟丽华,孟丽华长的太美,在人群中如同鹤立鸡群,想不让人瞩目都难。
孟丽华穿了一身紫衣骑在一匹白马上,她的身边依然还跟着那个忠心耿耿的侍卫魏虎。
魏虎正乘了一匹枣红马与她并驾齐驱着,一脸肃穆,想是还对她嫁给赵承煦耿耿于怀。
爱情两个字很烦人,明知得不到,还要死心踏地的守护着,无论如何也舍不下弃不了。
孟丽华对于魏虎来说,只是一个甜蜜的烦恼,她赐予他一世落寞,却也赐予他一世欢笑,若是没有她,他便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仿佛是命中注定,他的生命只喜欢围绕着她打转,明知飞蛾扑火必死无疑,可还是依然压抑不住自己向往光明和温暖的渴望。
孟丽华听到刘娥的声音,奇怪地往马车的方向扫了一眼,刘娥早就已经把头伸了出来,冲着她微笑。
人生有四喜: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刘娥没想到自己能在这里遇见孟丽华,感觉就像做梦似的,当真是惊喜交集。
赵元侃在心里讨厌自己,怎么看到她和女人说话都会感觉到嫉妒?而且这个女人还是她的师傅。
他望着她的背影,见她这么开心,脸上不禁也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目光中充满宠溺。
不管怎么样,只要她高兴就好。
王继忠勒了一下马,在等待着赵元侃发话,果然就听见他说了一声:“停下。”
马车停下,孟丽华和魏虎已经驱马走了过来,刘娥从马车里出来,问道:“师傅,你这是要去哪里?”
孟丽华看了一眼她身旁的人,料想马车里坐的是赵元侃,便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一脸惊喜的表情,笑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刘娥眨巴了一下眼睛,她总不能说自己是被李顺劫持到这里来的吧?而且,李顺现在已经名正言顺地改成了孟顺,公布了自己是孟昶遗腹子的身世,想孟丽华肯定也已经有所耳闻。
李顺的身世颇有些传奇色彩,他乃是蜀后主孟昶与宠妃李艳娘的儿子。
孟昶一生共有三位绝色宠妃,一位是张丽华,一位是花蕊夫人,还有一位就是李艳娘。
孟丽华即是孟昶与张丽华之女,自从张丽华去世之后,孟昶茶饭不思,直到遇见才貌双全的花蕊夫人,才把感情转移到了她身上。
后来李艳娘入朝,绾着高高的发髻,衣袂飘飞,洁白如玉,灿若朝霞,当真是天生丽质,明艳无瑕,又加上她舞姿卓绝,遂得帝宠,封为昭容,与花蕊夫人同侍于君侧,引得妃嫔宫女艳羡不已,纷纷效仿她的装束。
李艳娘为自己的发髻取了个名字叫做“朝天髻”,从此成为蜀宫妃嫔争相效仿的发髻,只盼望着自己能像李艳娘一样得到君王的恩宠,后来就连宫外的人也开始纷纷效仿她,皆以她的妆容为美。
帝王盛宠,如花美眷,恣意寻欢,天上的神仙也不过如此了吧?这样的日子她已经知足,惟愿好景常在,好花常开,此爱永生永世,不退不衰。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晴朗的天空忽然之间就闪了电,蜀国被宋军灭亡了。
北宋乾德三年四月十一日,宋军大将曹彬押送孟昶及家眷进京,舟过眉州湖瀼渡时,孟昶素闻曹彬仁义,便开口向曹彬乞求,将已经有三个月身孕的李艳娘流放,以期能为孟家在蜀地留下一点骨血,曹彬想了一下,也就答应了。
李艳娘被配给一名禁军孟知孝,正巧赶上原蜀将领全师雄发动兵变,孟知孝加入“兴国军”参与了兵变,结果兵变失败,他也与李艳娘失散了。
北宋乾德三年十月十九日,李艳娘生下了一个男孩,她将自己的孩子用锦衾包裹好,放在一个锦箱中,将这个襁褓中的婴儿放在摩诃池上,希望能有个好心的人将他收养。
一双强壮有力的大手放在襁褓上,李艳娘睁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一个男子抱起来,那男子的脸严肃如寒冬,只见他伸出一只握惯了刀剑的手,用食指放在婴儿的嘴上逗弄了几下,看到婴儿天真无邪的笑脸,一脸坚硬的线条也跟着柔和起来,唇角勾起了一抹微笑。
一个很深沉的笑容。
李艳娘认出来,这个人乃是孟昶的贴身侍卫孟兴,他虽然是孟家子弟,却已经与孟昶出了五服,关系较为疏远了,但是因为他武功高强,受到了孟昶的赏识,孟昶便特意把他的名字改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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