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六年后,物是人非——(1/3)
六年后。
“乐乐,这是我刚刚路过买的香草冰激凌,可好吃了,你要不要啊!”
铺满柔软短草的小平地啊,一个约莫十四五岁的男孩穿着整齐的校服,背着一个,正半蹲着身子,讨好的冲着眼前的小女孩递去香甜诱人的冰激凌。
男孩有着十分俊秀的五官,皮肤白白净净,理着清爽的短发,手指修长,每个指甲都是平整干净的,他身上的校服被烫的整整齐齐,看不出一丝褶皱,俨然就是个家教森严或者富贵大家的小少爷。
而跟前的小女孩约莫只有四五岁,扎着两根可爱的麻花辫,一张俏生生的粉嫩小脸就如同上等的冰冻奶酪,又水又嫩,像能随时掐出水波似的。
她柔柔的小嘴巴渴望的轻舔着,一刻不离的盯着眼前可口美味的冰激凌,看起来真的很想吃,可一双小手却是犹豫不决的搅拌着,迟迟没有去接,任由那香甜的奶油在太阳的炙烤下,渐渐融化。
噢,真是太可惜了!小女孩失望的嘟着小嘴。
朗朗说过,哥待在一块儿,更不准吃他带的东西,玩他带的布娃娃,可是大哥哥对她真的好好,不仅天天来看她,还经常偷偷给她吃好吃的,带好玩的。
小女孩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一边是诱人香甜快要融化完的冰激凌,一边是朗朗生气时皱着小眉头的脸。
经过一番很努力的思想斗争,小女孩很有骨气的别过脸去,赌气似的开口:“我不吃啦,你快拿走。”
“乐乐真的不吃?好可惜哦,这可是对面甜品街新出的冰激凌呢,我可是排了好长的队才买来的,既然你不吃,那我只好扔了它。”
一听到扔字,小女孩瞬间睁大了眼睛,伸高了白嫩嫩的双手紧紧的拉住男孩的校服:“不能扔,妈妈说过,小孩子是不能浪费粮食的。”
“这个本来就是买给你吃的,你不吃,我只好扔了它了。”男孩的模样看起来也好纠结。
小女孩盯着那支快要瘫成一团的冰激凌,还有一部分的奶油流到了男孩的指尖上,她松开手,豪气壮志的说道:“为了不浪费粮食,那我就吃了它吧。”
对吗,是妈妈说不能浪费粮食的,她是听话的好孩子,当然要听妈妈的话,一会儿朗朗要生气,她就能这么说了。
小女孩开心的想着,为能吃到最爱的冰激凌开心不已,更为能找到好办法不让朗朗生气雀跃。
她接过冰激凌,迫不及待的舔了一口,幸福的眯起水盈盈的眼儿。
啊,果然跟她想象的一样好吃啊。
没有看到的是,她身后的男孩早就一改纠结的表情,看着她心满意足的模样,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上了。
可这样温馨的场面还没有维持多久,就被一道稚嫩却异常清晰的大叫声打断。
不远处,一名身穿红白条纹小t恤的男孩气呼呼的跑过来,一把就夺过小女孩手中吃到一半的冰激凌,冷着小脸,就丢进了垃圾桶里。
“笨乐乐,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准吃这个人带来的东西,他要是放毒药,你就会死的。”
小孩子的童言童语吓得乐乐一缩,她张着小嘴巴,嘴角还有一丝奶油挂着,慌张的大呼:“我不要死,我要跟妈妈还有朗朗在一块儿。”
小男孩满意的点点头:“那以后就不要跟这个人在一块儿了,走,我们回去。”
乐乐无可奈何的被小男孩牵着走,一双大眼睛仍旧恋恋不舍的望着垃圾桶里还有大半的冰激凌。
正当她无限惋惜哀叹的时候,身后‘砰’的一声重响,就见男孩一脸气闷的甩,跑上前去抓住乐乐的另一只手。
朗朗转回头,看着他抓着乐乐,立刻就气呼呼的大叫:“你个小屁孩,快放开乐乐。”
“你才是小屁孩,我比你大多了,你凭什么说我给乐乐带的零食有毒药啊,你给我说清楚。”他这么一说,乐乐以后还敢吃他的东西吗,不吃他的东西,他以后见乐乐的机会就小了,这么好的福利没了,他怎能不生气。
“这还用说吗,每次单单给乐乐带好吃的,带好玩的,你肯定没有好心眼,想骗走乐乐。”
“你才没安好心眼,我就对乐乐好了,你是没人对你好,眼红吧。”
“你……你这个坏人!”朗朗一口气被憋的厉害,一把甩开乐乐就冲上去撞男孩。
一个是十四五岁的大男孩,一个是四五岁的小男孩,两人不论在体型身高重量上都是显而易见的胜败形势。
尽管如此,两个男孩都是不服输的,一高一矮纠在一块,滚到地上拉扯起来。
杵在一旁的乐乐吓坏了,咬着手大哭起来:“呜呜呜,你们不要打架……妈妈说小孩子不能打架……呜呜呜……”
“住手,快住手……”从前头的里屋里跑出一个银发的老奶奶,瞧着两个孩子滚的一身泥还不肯松手,她急着上前拉扯,费了好大劲儿才将两人分开。
“园长奶奶!”乐乐吓的躲进老奶奶怀里,老奶奶安抚的搂着她,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背。
转而望向眼前两个依然瞪来瞪去的孩子,不悦的开口:“你们为什么打架?”
两人都不说话,全都垂着头。
“朗朗你说。”
“他不安好心,想骗走乐乐。”
“是你自己眼红。”男孩立刻不甘示弱的反驳。
“飞飞,你是大哥哥,朗朗再怎么不对,你也不能动手打架。”
名叫飞飞的大男孩努了努嘴,不再反驳,认错的低着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