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2(1/1)
元和十二年,长安永平里西南角,有一个小宅院,悬挂榜文说:“只要有人敢居住,就把房契奉赠给他,只要付上当初(建成)的房价。”
大历年,安太清最开始用二百千买到,后来卖给王姁,传说一共卖过十七个主人,都死了长者,布施给罗汉寺,寺家出租它,全都无人敢入住。
有个占卜的人叫寇鄘(yong),在公卿之家出入,到寺院要买,于是送四十千给寺家。
寺家非常高兴,就把方契给他。
那宅子有正房三间,很低矮,东西厢房共五间,土地大约三亩,榆树楮树几百棵;门前有高大屏风,八尺高,基厚一尺,都是用炭灰抹的。
鄘又成为崇贤里法明寺僧普照门徒。
那天夜里,打扫了屋子独自休息,一宿无事。
月明,到四更天,下了小雨,鄘忽然感到身体拘束紧张,毛发象要分裂,心里恐惧不安。
听到一个人的哭声,好象出自地下,再细听,又好象在空中,那声音忽东忽西,没有固定的地方,要到天亮时,声音才断绝。
鄘告诉普照:“房子即使这样,还是可以居住的。”
让普照给作道场,到了三更,又听到哭声。
满七天,鄘作斋饭招待僧人。刚要让众僧坐定吃饭,普照忽然起来,在院子好象看见了什么,就厉声叫喊追逐,喝道:“这贼杀了这么多人!。”
在院子里绕了一圈,又坐下说:“看见了看见了。”
于是让鄘要七家的脏水粪便,一会儿到门的高大屏风前,洒水一杯,用柳枝扑在上面,屏风下边四尺裂开,土突然掉落,中间有一女人,穿着青罗裙红裤子黄鞋红衫子,那衣都是纸灰,风一吹,在院里飞尽,就露出了纷乱的枯骨。
让编织一个竹笼子,又让鄘作三两件侍女衣服装上,送到渭水的沙洲安葬,仍然命令不须回头,也给摆设了酒食。
从那以后大人小孩再没有恐惧。
当初郭汾阳有个堂妹,出家在永平里宣化寺。汾阳王夫人摩拜她的小姑子,跟随的人很多,后来买了这个宅第,安置来往的人。
有人听说有个婢女不谨慎,随后这婢女就丢了,夫人让修筑高大的屏风,此宅于是就有这些事;也有的说,婢女不谨慎,泄漏这个夫人游览的地方,因此活埋在这里。
【原文】元和十二年,上都永平里西南隅,有一小宅,悬榜云:“但有人敢居,即传元契奉赠,及奉其初价。”大历年,安太清始用二百千买得,后卖与王姁。传受凡十七主,皆丧长。布施与罗汉寺,寺家赁之,悉无人敢入。有日者寇鄘,出入于公卿门,诣寺求买,因送四十千与寺家。寺家极喜,乃传契付之。有堂屋三间,甚庳,东西厢共五间,地约三亩,榆楮数百株。门有崇屏,高八尺,基厚一尺,皆炭灰泥焉。鄘又与崇贤里法明寺僧普照为门徒。其夜,扫堂独止,一宿无事。月明,至四更,微雨,鄘忽身体拘急,毛发如碟,心恐不安。闻一人哭声,如出九泉。乃卑听之,又若在中天。其乍东乍西,无所定。欲至曙,声遂绝。鄘
乃告照曰:“宅既如此,应可居焉。”命照公与作道场。至三更,又闻哭声。满七日,鄘乃作斋设僧,方欲众僧行食次,照忽起,于庭如有所见,遽厉声逐之,喝云:“这贼杀如许人。”绕庭一转,复坐曰:“见矣见矣。”遂命鄘求七家粉水解秽。俄至门崇屏,洒水一杯,以柳枝扑焉。屏之下四尺开,土忽颓圯,中有一女人,衣青罗裙红袴锦履绯衫子。其衣皆是纸灰,风拂,尽飞于庭,即枯骨籍焉。乃命织一竹笼子,又命鄘作三两事女衣盛之。送葬渭水之沙州,仍命勿回头,亦与设洒馔。自后小大更无恐惧。初郭汾阳有堂妹,出家永平里宣化寺,汾阳王夫人之顶谒其姑,从人颇多。后买此宅,往来安置。或闻有青衣不谨,遂失青衣。夫人令高筑崇屏,此宅因有是焉。亦云,青衣不谨,洩漏游处,由是生葬此地焉。(出《乾鐉quan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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