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交心.斗诗(1/3)
西凤谣抓着酒坛,和玲珑坐在船舷上,让丫鬟在她们身边支上一桌,摆了些吃食,又把酒烫了舍你妻谁(婚后)。
天空明媚静好,湖水碧波荡漾。远处,其他船上有悠扬的丝竹声渡水而来,让人如痴如醉。
西凤谣喝了一口酒,满足地喟叹道:“今儿的天真好啊!”
玲珑倚栏而坐,发现这湖里居然有大鲤鱼,就掰碎了糕点在那儿喂鱼,引得一大簇鲤鱼过来争相唼喋。西凤谣看她一眼,说:
“玲珑,我是认真的,你有没有什么生意,也让我插一脚?”
“暂时没有,等有了我就通知你。”
西凤谣扁扁嘴:“真没意思!”顿了顿,说:“要是小玉在就好了,她最爱喝酒,咱们三个一起喝,一定有意思。可惜啊,她去东边收账了。”
“小玉?”
“你应该听过吧,玉家的大当家。”
玲珑恍然,点头。她过去听花湖提过,水流国三大商业家族:花家、玉家、贺家,只有玉家的家主是女性。
与其他两家不同,玉家的生意更有点黑白通吃的性质,首当其冲的是玉家的赌场——销金窟,那是全水流国最大的赌场。
另外,玉家还参与铁矿、铜矿、宝石的开采,并且还参与了船运,甚至与朝廷合作进行兵器制造。据说他们家还贩私盐,当然这也只是听说。
玉家现任家主宁安郡主和玲珑同样年纪,她的爷爷玉老将军是开国功勋,她爷爷的妹妹正是当今太后。她的父亲荣孝侯则是将玉家产业推到鼎盛时期的传奇人物。
宁安郡主八岁那年。荣孝侯病逝,之后宁安郡主便登上了玉家家主的宝座。据说她凌厉血腥的手段比起其祖父和父亲,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的狠辣让她在商界有了一个十分响亮的外号——嗜血女魔头。
她是玉霜天的妹妹,不过由于哥哥是庶出。所以兄妹关系并不好,玉霜天也没有妹妹受宠。在荣孝侯过世时,有传闻玉霜天更是被秘密赶出了家门。从此妹妹住在祖宅定国公府。玉霜天则搬去了父亲从未入住过的荣孝侯府。
“你跟玉当家很熟?”玲珑问。
“小时候在宫里经常见,她去给太后请安,她是太后的侄孙女。说实话,我挺羡慕她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用受任何束缚,也不用被困在后宅里。”西凤谣望向远处。语调里有着一丝淡淡的怅然,顿了顿,笑说,“其实我也挺羡慕你。”
玲珑看着她的侧脸,好笑地问:“你就那么想做生意?士农工商。商人可没那么好混。”
“不是想做生意,而是想逃脱牢笼。”西凤谣摆弄着衣带,笑道,“我没跟你说过吧,我十一岁之前是在东北大营里长大的。我爷爷是征东大元帅,常年在那头驻兵,我奶奶随军陪着。我三岁的时候,被我爹的妾下了毒,虽然被救过来了。但手脚活动很不灵活,连话都不会说了。那时我爷爷刚好回京述职,大怒,就将我带去了东北。我在军营里一住就是八年,学武、穿男装、看兵书。在我十一岁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能当个叱咤风云的大将军。可爷爷病逝之前。他却告诉我,我是女子,女子是不能上战场的。”
顿了顿,她笑道:“开始我还不信,我心想女子怎么了,我读的兵书不比男人少,我的功夫不比男人差,上战场杀蛮子绰绰有余。可自从我被我娘关在后院里学女红,我才意识到了,男女真的是有差别的。差别就在于,男人即使是个废物,也能随心所欲;女子就算再能耐,不会针线也照样要惹来嘲笑。”
玲珑觉得她这话说得挺悲哀的,想了想,笑道:“女子经商倒还罢了,可女子为将就等于允许女子入朝为官,估计不会有哪个皇帝同意。再说女子为将,势必会让男人觉得恐慌。”
西凤谣略苦地笑了笑:“我知道,所以我现在也不奢望能上战场了,但武功和兵书还是我最喜欢的。我娘因为这事没少骂我,甚至烧了我的兵书和梅花桩。我猜要不是我跟扒猪头有婚约,对西家还有用处,他们一定会把我送进庙里去清修,以免辱没门风。可我是不会让人操纵我的人生的。”
“你一点也不喜欢云翎玉吗?”
西凤谣想了一会儿,说:
“我也说不准,其实扒猪头对我挺好的。我和他从小就认识,算是青梅竹马。那时两家又离得近,听我奶娘说,我三岁之前他总来作践我,有一次抱我还磕破了我的头。可我就是不喜欢这桩婚约,也不想嫁人,然后过我娘那样一辈子勾心斗角的日子随身空间之祸水妞儿。”
“其实嫁给谁,都很难保证对方能不纳妾。”现代都还有那么多搞外遇的呢,更何况是纳妾合法的古代。
“青溪侯就没纳妾。”
“可青溪侯你是赶不上了。”
“所以挺没劲的。”西凤谣冷笑一声,“你看见云梦甜了吧,堂堂的水流国第一才女,自恃才貌双全,眼光高着呢。最近五皇子要纳妃,估计她就是未来的五皇妃了。可那又能怎么样?她真以为五皇子喜欢她?呸!不过是用娶她来拉拢云家和潘家,等新鲜感一过就往后院一放,到了明年,就跟后院新纳的侧妃小妾斗去吧!斗死了就埋了,斗不死算她命大。其实我挺同情她!”
“也许她们认为斗小妾是生活的一部分吧。”
“我娘就是这么认为的。”西凤谣抻了个懒腰,笑道,“大概就是因为我不像她们那么想,所以才会觉得不甘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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