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狼头选拔(1/2)
第五十三章:狼头选拔
第五十三章:狼头选拔
“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胡志勇建立起血狼战队,又一次打造出血狼保镖队。一百四十人的人王,被胡志勇带着朝仙人洞出发。
“跟对人、做对事,个人才能成功。选对人、做对事,团队就能成功!你们不是最精的兵,只能算是目前最好的兵。作为狼头,要有智谋、要有团队精神、更要有帅才!
清代一位诗人写过这样一段诗:【骏马能历险、耕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舍长以就短、智者难为谋!】
为人择职则乱、任人唯贤则兴。任人唯亲则衰、用当其才则安。一个好的狼头就是带领一群绵羊,也能打败一群猛虎。一只绵羊作为狼头,一群狼也会成任人宰割的绵羊!”
胡志勇看着排列整齐的三个小队,指着他们说道:“狼头,会从你们中间选出!血狼令永远在,狼头也许会随时调整!”
训练开始,这群人都憋足了干劲。狼头,代表着认可、代表着荣誉,一群狼崽谁也不愿落后。射击、搏击、格斗、车辆驾驶、语言学习、特战技巧。六门课程考第一的才有资格争当狼头。
“争当第一!”永祥第一个喊了出来。年龄只有二十一岁的满族青年,还真的有股不服输的劲头。射击天赋、魁伟的身材、中学生的文化、出自武术家庭的历练,他有傲人的本钱。
胡志勇看着训练场上生龙活虎的身影,敲打着这群狼崽子,说道:“练吧,我不喜欢听空话!”
“对,我会和你争一争!”德昌不服气的看一眼永祥:“射击你不比我强,文化我不比你低。没有你的身体好,又不是比块头!”
“嘿,是骡子是马只有拉出去溜溜才知道,你们眼里还有我吗?”温良举着拳头:“我文化上不如你们,但我脑瓜子聪明。两位小弟,哥哥要挑战你们两个!”
“小毛头,滚!”永祥骇呼着只有十九岁的温良:“你想当哥哥?下辈子吧!”
“少爷,他们三个都不是省油的灯!”火凤在旁边观看着,对着三个满族青年大有好感。
“嗯。”胡志勇没有明说,但他清楚,这三个人会是这群人中最优秀的一类。
胡大、李汉生坐车过来,询问着药厂建在那里。胡志勇拿出地图,指着兰店乡说道:“这里!兰店乡距离县城只有12里,交通方便又和罐头厂在一起。我要把这片土地打造成新的商业基地!”
“三少,药厂在洛杉矶建有生产厂,为何重复建制?”陈新文很不理解胡志勇的做法,认为这样既浪费资源、又浪费人才。
“国与国之间和商人一样,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一旦太平洋爆发战争,我们的药草运送不出去,成品药生产后又运不回来怎么办?”胡志勇没有把十几年后的事情说出来,而是作为设想发表着看法。
“太平洋战争?”石殷士大吃一惊:“世界会爆发更大的战争?”
“一切皆有可能!”胡志勇淡淡说道:“为资源缺乏而掠夺,强盛的国家都是这样。”
送走二叔、三叔,胡志勇看着训练疲劳而趴在地上的血狼战士:“命运有一半在你手里,另一半在上帝的手里。你的努力越超常,你手里掌握的那一半就越庞大,你获得的就越丰硕。”
“少爷,攀岩、爬绳还真累,我的手指都磨破了!”永祥伸出手,只见十个指尖血淋淋的。胡志勇抓住看着,面对大家说道:“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手指破了还可以好,小命你只有一条!想活命,就得拼命给我练!”
“练!”温良乐呵呵的站起来:“看看哥哥,十指像钢抓一样,从小就练出来的。”
温良岁数最小,总好当老大哥。但他确实有过人之处。鲜国语、日语早就会,身子小巧像猴子一样机敏灵巧。大家送他外号叫“猴子”,他总是笑着答应。
东北人,和鲜国人常打交道。对于鲜国语、日语学习并不是难事。开始英语课程,他们都大叫头疼。胡志勇非常欣赏民国时期的男人和女人。吃苦、耐劳、好身体,这种先天优势比二十年代的人强的太多。
听着大家对温良叫猴子,胡志勇心中一动:“来,每个人都自己起一个绰号,必须是动物。”
“我叫山豹。”
“我叫狐狸。”
“猎犬!”
“雄师!”
聪明的都在抢着给自己起名字,迟钝的拣来拣去也没一个合适的名字。永祥、德昌、温良狡猾的互相看着,都在狼的身上打着主意。
“狼牙!”
“战狼!”
“飞狼!”
猴子郁闷:“我已经有了猴子的绰号,哥哥不和你们争了!”
火凤在统计着战士们的外号,当他看到一个名叫种马的时候,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战士们的体力在恢复着,胡志勇并没有立刻训练,而是做着几个手势。
“这叫手语,他和哑语一样,不用说话就能了解对方的意思。”一套手语做完万,大家都兴致依然的学习起来。温良好半天才问道:“少爷,晚上怎么办?”
“晚上用鸟叫、摩斯电码,这些课程都必须学的。”胡志勇看到大家练得很认真,带着火凤朝堡垒内走去。
步云山堡垒是最坚固的,可以抵挡住飞机轰炸、炮弹轰击。仙人洞堡垒,与山水相连。技能挡得住打击,又有很多条暗道出行。
为了这两个基地,胡志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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