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1/2)
(感谢xhs、超凡仓鼠的打赏与支持)
兴云庄庄主“龙啸云”?
没听过,是龙傲天的老爹吗…………啊,记起来了,那个偶然救了李探花一命就将李探花的未婚妻与祖传老宅坑来的伪君子吗,他这次又救了谁?
兴云庄庄主夫人“林诗音”?
谁来的,没听过,长得漂亮吗?
兴云庄少庄主“龙小云”?
这个倒是听说过,七岁就杀过人,一直在兴云庄附近肆意妄为的小孩,也不知道那对夫妇怎么教小孩的。
兴云庄客人“林仙儿”?
噢噢噢噢!!!谁不知道啊!那个“江湖第一美女”——!!!
——江湖中人对《兴云庄》的认知就是如此。
当然,除了段誉这个二愣子会在拜访《兴云庄》、对着庄主的时候连人家姓什么都不知道,其他人上门前好歹会打听一下兴云庄的人员组成,即便心中只有鄙视而没有半分敬意,喊一声“龙庄主”还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看不知道哪个愣头青还是专门安排的托儿喊了一句“林姑娘出来了!”就一堆人凑过去,剩下的人也只是自恃身份站在外面眺望林仙儿,压根没有人鸟龙啸云、林诗音与龙小云的状况,其实在江湖人心目中,这《兴云庄》不如改叫《仙儿庄》。
即便是【梅花盗】案件爆发之前,绝大部分拜访《兴云庄》的人也是为了见林仙儿一面。
“——喧宾夺主也不过如此。”
“——送女哥将未婚妻表妹与老宅送给救命恩人,表妹将半个老宅送给自己救回来的人,啧啧~~好神秘的家族啊……”
从兴云庄外面冲进来就没有动过,霸道异常地横在前院中间的两辆马车,车顶上已经铺着白白一层细雪,而陆小凤与利兹则是分别坐在两架马车车顶上,也不知道已经等了多久,才将靠容貌载誉江湖的大美人熬了出来。
“呜哇,好多人围过去~~”陆小凤身下的逍遥谷的破马车里传来钟灵的惊呼声,她大约是趴在马车车厢的小窗户里窥视者外面。
“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花魁、名*妓出阁啊,哪里像什么正经人家的姑娘——啊,臭丫头你踩我干什么?!”
“脚——滑——!”在车厢里强行脚滑的钟灵,正强烈怀疑荆棘去过那种地方消费……荆棘也是冤枉,作为‘逍遥三处’他怎么可能去过!
“哈哈,荆兄弟也没有说错,知道《慕容世家》来了,还让我们等了这么久……呵,确实不像是什么正经姑娘。”最起码‘正经姑娘’不会做这种很可能会招来灾祸的事,尤其一旦惹火了慕容世家,或许受拖累的还有救命恩人兼义姐的林诗音一家人……话又说回来,林诗音一家人就这么让她一直在里面摆架子,也是有问题吧?
“不说这个了,到底长得怎么样啊?”呆在慕容世家的马车里的张菁跟钟灵一个姿势,只可惜也跟钟灵一样只看见一群散发着荷尔蒙的男人的背影。
男人喜欢比武功,女人喜欢比容貌,张菁问出了两辆马车里所有女性都想问的问题。
“陆小鸡,声情并茂一点!具体一点!”利兹将头上的狐狸帽子用力拉下来,仿佛这就能让自己听不见陆小凤的描述一般,“我来做归纳总结。”
“可以换一下吗…………额,先说明一下,这大部分是段世子的原话。”陆小凤干咳一声,运起内功心法强化视力,如猎鹰一般将林仙儿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姿势、每一个表情都映在眼睛里。
【……美人的手,大多都是美丽的,但是无论多美的手,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缺陷,有的是肤色稍黑,有的是指甲稍大,有的是指尖稍粗,有的是毛孔稍大……但林仙儿拥有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等等,这么恶心的描述是什么鬼?!”别说张菁,就连咲夜与怜星也前后打了个冷颤。
“所以说这是原话……”陆小凤很无辜。
“这个时候就需要我的归纳总结了,”利兹笑道,“她的手确实很漂亮,又白又滑又纤细,但我并没有感到和咲夜、菁儿你们的手谁优谁劣,反正我看女人的手不会去看毛孔的尺寸……当然,你们是练明玉功啥的让皮肤变好,天天拿鞭拿剑不起手茧,天天晒太阳不变黑,人家可能是货真价实的天生丽质。”
“哼!”管它天生还是后天,皮肤好就行了!
【那我继续了哦……她的脚踝是那么纤美,她的脚更令人销魂,若说这世上有很多男人情愿被这双脚踩死也一定不会有人怀疑的——】陆小凤继续朗诵。
“等等,能不能别这么恶心?”张菁又喊停了。
“原汁原味啦……好吧,还是我来吧,”利兹再次进行归纳,“脚踝怎么样我不好评价,我压根就不是脚踝控……假如在床上的话她的****我不介意亲亲,只是假如她敢拿脚踩我脑袋啥的,本大爷会将她的臭脚砍下来塞进她嘴巴。”
“……知,知道啦。”当然,这句话也对张菁她们适用。
“她的……额,为了不被你们打死,有关脖子以下、膝盖以上的描述我跳过。”陆小凤悬崖勒马。
“骨架与细腰参考九妹,胸前尺寸参考菁儿,锁骨参考咲夜。”利兹也一样不蠢。
“……”两辆马车里的姑娘们集体不说话。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