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正确选择(三)(1/2)
冷月坐在教室中,那一日的风波在李山走后便化作了句号。
李山走后,警察根据冷月坠入大泽湖中的手机找了过来。
把冷月带回了家。
而那片化作了焦土的山林,新闻播报中,是劫走冷月的暴徒所为。
至于暴徒的身份,却不是李山,而是一张陌生的脸。
没有人认识他,反正一切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在这个故事中,冷月是主角。
一个富家千金,被劫匪劫道山上,劫匪死在因为吸烟引起的火灾中,这个理由得出来是因为在山中找到一个打火机。
很荒谬,但是却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
下课的铃声响起,冷月一个人走出了教室,下意识中,她来到李山所在的教室。
只可惜,李山并没有来到学校。
那日李山走后,冷月想了很多,注意到很多的细节,比如她穿的衣服和李山是同样的款型。
是野外行走的那种能护住全身的衣服。
冷月可以肯定自己没有这身衣服。
但是为什么和李山穿的一样?
又不是校服也不是情侣怎么可能一样?
还有两个被丢在草丛中用完的氧气瓶……
越是细想,冷月越觉得故事的真相不是李山讲的那样,最起码李山不应该扮演恶人。
“但是究竟是为什么呢?”
“你又为什么说谎呢?”
看着窗户外已经凋零的梧桐树,冷月很想现在就把那个家伙揪出来问个清楚。
但是那个家伙已经三天没来学校了。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她三天。
“跑了和尚还能跑了了庙?”
“决定了!转班,我看你还能永远不会来不成。”
风风火火中,冷月就这样在所有老师惊异的目光中转班了。
至于李山,此时正在香狐城外的香狐山上。
在无人的深山中,练习着亡灵魔法。
“黑子!动作快点!兔子要跑了!”
李山吆喝着,黝黑的骷髅奔跑着,在两个家伙的前面,是一只火红的兔子。
很可爱,但是一张嘴就是一个火球。
这是李山这几天发现的猎物,火兔,一阶魔兽,肉质鲜美,可入汤,可烧烤,是李山这几日的主食。
但是最主要的是,李山想要对方火属性的晶核,此时李山已经知道,魔兽体内的魔晶,是比天地元气更好吸收的魔力之源。
但是价格却很贵,单是一阶魔兽的晶核,就要十个金币,李山的那点钱只够买七个。
那可是李山全部的家产,全部拿来买晶核,那他还活不活了?
因此在买了一颗尝了鲜后,李山就把注意打在了香狐山上的魔兽身上。
但是这也是非常冒险的决定,因为亡灵法师这个身份是不容暴漏的。
突然李山耳朵一动,隐约中,他好像听到山里有其他人的声音。
李山暗道一声不好,立刻催动召唤阵把黑子送了回去。
前脚黑子刚离开,一个脸蛋胖乎乎的小丫头就从树林的另一边跑了过来。
“哇!好可爱的小兔子!”
女孩拍着手,那兔子见眼前又多了一个人,连忙改变方向向另一边亡命逃走。
到手的兔子李山怎么容得跑了,脚步一提,以最快的速度追了上去。
那身手灵活的,竟然比兔子还快。
再来个恶狗扑食!不,应该是李山掏兔。
手一探一抓,那兔子的一双大耳朵就握在了手中。
兔子拼命的蹬着腿,此时它一定在痛恨自己为啥长了一双这么长的大耳朵吧。
李山此时的身手,在抓兔子这几天早已练得如火纯情,之所以之前没抓到,主要是他想锻炼下黑子的灵活性。
这也是他这几天经常做的功课。
但是就在李山打算提着兔子打道回府,一边享用兔子肉,一边把晶核吸收了提升魔力的时候,之前的那丫头却追了上来。
“放开那只兔子!你没看到它很难受么?”
李山回头一瞧,那丫头披着红色的裘衣,雪白的毛领,毛绒绒的再配上小丫头大大的眼睛白白的脸蛋还真可爱极了。
看看人家那身行头,一看就是富家子弟啊,哪像自己一身……
李山看了眼自己,后面那句话噎了回去。
不是因为太落魄,不好意思比,事实上李山穿的也不差,但是可怜的却不是自己掏腰包买的。
想到送给自己衣服的人,李山的心中感叹,那可真是一位贵人。
“我让你放开兔子,你看它翻白眼了!”
听到小丫头的话,李山把兔子提了起来,一看,还别说这里的兔子还真和自己那个世界的不一样。
地球的兔子的眼睛可没有眼白。
见李山提着自己的耳朵看着自己,小兔子发火了,瞪着眼睛盯着李山,那意思仿佛再说,你再凑近点我一丫的一脚踢你一脸。
李山无视了兔子的视线,同时也无视了小丫头的阻拦,自顾自的往新家走去。
一边走一边嘀咕着:“今天这兔子怎么做呢?是烤兔子?还是煲汤?算了交给清儿了,最近那丫头的手艺已经越来越好。”
小丫头一听李山要把兔子吃了,连忙再次追了上来,指责李山道:“你怎么能这么残忍!兔子那么可爱!你怎么能吃它!”
“有钱人泛滥的同情心啊,我不吃兔子我难道要饿死不成?”李山摇晃着手中的兔子,“并且这世界上本来就是弱肉强食,不是么?”
李山没有因为对纯洁的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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