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瀛台酒(1/2)
几年前王一均去美国曾在摩根庄园内待过一段时间,那段时间约翰不知请这老头喝了多少好酒,什么皇家礼炮21年、路易十三、巴黎之花、托卡伊……等等。而且这老头当时回国时,约翰还送了十支罗曼尼·康帝给他。
现在这老头居然想用一瓶20年的茅台把他打发了,他自然不答应。
而一旁的王一均看着约翰不为所动,装着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jk!这20年的茅台真的是我珍藏多年的好酒。要不是你来我根本就不会拿出来。”
“jk!这酒就是我闺女结婚我都没舍得喝。”
“jk!这真是我最好的酒了。”
不管王一均如何说,约翰始终抱着双手,斜着眼睛看着王一均,他觉得王一均如果去拍电影,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绝对非这老头莫属。不管是眼神还是表情那都毫无瑕疵,如果不清楚的人绝对被王一均感动得稀里哗啦,但约翰是什么人,他对王一均那是知根知底,王一均藏有什么好酒他都一清二楚,所以自然不为所动。
“王老头!我前天去你们首长那吃饭,可是听说你上个月因为菜做的好,你们首长奖励了你一瓶酒。”约翰说完后付有深意的看着王一均。
而王一均听到约翰的话顿时心里“咯噔”一下,老首长奖励给他的酒,他准备珍藏起来做个念想,可是没想到现在被约翰给盯上了。
“哎!摆了摆了,我就拿出来权当为你洗尘了。”王一均说完肉疼的站起身准备前去拿酒。说实话他其实真舍不得,但是一想到当初在约翰那里可是喝了不少好酒,走时还带走了价值数十万的十支罗曼尼·康帝,所以他只能忍痛割爱将老首长奖励给他的那一瓶瀛台酒拿出来。
世人都知道茅台,但很少有人知道瀛台酒。因为这酒是御酒,从不对外销售,自然很少有人知道。
瀛台酒在乾隆时就是御酒,当时乾隆皇帝在znh瀛台第一次品尝到这酒后就大加赞赏,随即亲笔御题封为御酒。从那以后瀛台酒就成为御酒专供皇室,被称为天下第一酿。
“老王头!你也别舍不得,我不白喝你的酒。”约翰看着一脸肉疼的王一均道。他可没想占王一均便宜的打算。
而王一均听到约翰的话随即从新坐了下来,一双眼睛期待的看着约翰。
“老王头!我那天离开你们首长家时,你们首长送了我四两大红袍,晚些时候我让人给你拿一两过来。”约翰说完向王一均挑了一下眉毛。“怎么样!你不吃亏吧!”
王一均顿时两眼发光。“不吃亏……不吃亏。”
瀛台酒虽然是御酒,但他如果表现好一点,在碰上领导心情好时,是有机会获得的。
但是大红袍他想都不敢想,这茶叶一年只出产几百克,首长平时都舍不得喝,更何况他。而如今约翰用一两大红袍换他的瀛台酒怎么说都是他占便宜。
“jk!稍等,我马上去给你拿酒来。”王一均说着兴高采烈的出了包间,奔着储存室而去。
酒过三巡,菜过无五味,一桌的珍肴被约翰一行人吃得七七八八后,导游继续带着约翰参观起故宫。
参观完故宫,晚上又到全聚德吃了一顿烤鸭,这才结束一天的行程。
接下来的几天,约翰在导游的带领下,继续参观着燕京的著名景点,明十三陵、八达岭、颐和园、恭王府、天坛……。
到了最后一天约翰一行人没有在去远处的景点,而是就近在潘家园、琉璃厂、前门大街这些地方游玩起来。
看见喜欢的约翰就出手买一两件纪念品,逛累了就吃点燕京小吃。
“戴妮!我请你吃羊肉泡馍。”约翰看着眼前一家名为老李羊肉泡馍店道。约翰许久没吃过这泡馍了,现在闻到鲜香的羊肉味,自然是要前去品尝一番。
“泡馍是什么?”戴妮疑惑的问道,羊肉她知道,但何为泡馍她就不清楚了。
“泡馍就是……就是……把一种饼泡在羊肉汤里吃,所以叫泡馍。”约翰绞尽脑汁的终于把泡馍给解释清楚了。
进了店,点了菜没多久,二大碗羊肉泡馍就被老板端上了桌,约翰深深的吸了口气,一股鲜美的羊肉味随即钻进鼻中,约翰不由得食指大动,放开肚子海吃起来。
就在约翰大快朵颐的品尝着羊肉泡馍时,突然听到店家服务员的叫骂声。“去去去……到别处去捡去,别在这里影响我们做生意。”
约翰随着声音抬头望去,只见玻璃窗外一位七、八岁的小女孩,手中拿着一个脏兮兮塑料口袋,正隔着玻璃闻着羊肉味,现在被店家一骂,满眼不舍的离开了窗户边。
约翰眉头一皱。“黛妮!把这小女孩叫进来。”
这世界有太多人吃不饱,穿不暖,约翰管不来,也不想管,但如果活生生的发生在他面前,他不可能装做没看见。就算是在穷凶极恶的人,心里都会有一丝善念,何况约翰还不是大奸大恶之辈。
没过多久,小女孩跟着黛妮一脸紧张的走到约翰面前。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约翰尽量表现得和蔼可亲,他怕自己一副老外的样子把小女孩吓着。
“我……我……我叫豆豆”小女孩低着头,小声的说道。
“哈哈!”
约翰一听到小女孩名字,忍不住笑了起来,小女孩的名字让他想起一个“吃饭睡觉打豆豆”的笑话。
笑过了之后,约翰恢复和蔼可亲的表情,看着豆豆道:“豆豆,你是不是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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