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马可识途 牛亦识群(1/2)
贼曹掾史,主盗贼事,一郡之内抓捕盗贼的事情都该是由贼曹掾史负责,其职也算是位碑而权重,类似于后世的城管民警之类,于县乡之间“称王称霸”,无人敢言。
其实往常类似今日的案子,也不至于让这贼曹掾史发愁。因为像这等毫无头绪的案子积压在他手里的没有五十件也有三十件,破不了也就破不了,被劫的小民只能自认倒霉。偏偏今日被新上任顶头上司一郡太守碰个正着,要是今日搪塞过去,之后哪一天太守突然想起问他一句,他若说没破案,惹得太守怪罪,岂不是自食恶果?
所以才有这贼曹掾史“不成功便成仁”的如立军令状般,要在十日内破案,只是这很明显让伏泉不太满意。
当伏泉提出他有办法可以破案时,那贼曹掾史立马兴奋起来,既然太守发话有法子破案,那么案子真的破了的话便是众人皆大欢喜。可是如果案子破不了的话,贼曹掾史自己接着单独查案也抓不到凶手,那么这贼曹掾史也不用担心太守问责了,毕竟那时候伏泉再问话,不是自己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脸吗?
自古官场之中,国人历来是讲“面子”、好“面子”的,后世的著名学者林语堂曾经说过,“在中国,脸面比任何其他世俗的财产都宝贵。”在这样的环境和氛围当中,无论古今,任何人都不能免俗,特别是皇帝在臣子面前,上官在下吏面前,领导人在下属面前,他们或多或少都需要些“面子”。
因此,在伏泉说出“孤有一法,可破此案,汝看可否?”后,那混迹官场多年的贼曹掾赶紧谄笑的拍上马屁道:“明公年少便早慧有才,智计过人,‘治瘟’之名更是天下皆知,所言必是良法。”
“城外抢劫者,所选抢劫之所甚佳,犯案后逃离迅速,其对本地地形甚是熟悉,当是附近百姓无疑,况且数匹绢价目标颇大,劫匪必不敢轻易带回家中,而若将绢布藏与野外不甚安全,其定藏于野外,待风声过后携布返家……”伏泉一番分析,一边指着那被劫之人,一边对身旁的贼曹掾史道:“速派人于江州县城内外传讯,只言城外发现无名男尸一具,为强盗所害,令死者亲属速来郡署认领。尸体面貌皆按其所形容盗贼模样便可,切记,街头巷陌、乡野田间皆如此宣传,一处不可放过。”
贼曹掾史先是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大声赞道:“妙计!妙计!明公大才,吾甚服也。”
伏泉虽然心里对着贼曹掾史的马屁有些自得,但却不会如此轻易表露出来,严声道:“此时不速去缉盗,更待何时?”
“诺!”
那贼曹掾史吃了一记闭门羹,连忙行礼带人散播消息,抓贼去了。
一众役兵散了不久,那边的董扶笑着走来道:“君侯果是大智之人,巴郡得君侯治理真乃幸事!”
“茂安先生妙赞,余愧领之。”伏泉连忙自谦回道,不过他却没敢在董扶面前称孤。
倒不是因为伏泉不能称孤,毕竟他此刻已经是亭侯之爵,虽然亭侯是最低级的列候了,但说到底是列候,按理正可以称孤,就像他在那贼曹掾面前称孤一样,非常合适。此刻他不称孤,则是因为在董扶这种名士长者面前,他称孤的话明显有点自傲了,颇有些不敬尊长的意思。
董扶道:“适才见太守破案,仆甚惊之,倒让仆想起广汉郡内八月一桩旧案,不知君侯可能解之?”
“泉愚钝之人,皆胡言耳,若无法解之,请茂安先生见谅。”
“正当如此。”
“请茂安先生言明何案?”
“善!”董扶应了一声,随后便说出他在广汉遇到的一件案子。
事件很简单,广汉郡有姓黄、姓王者,为邻居,都自称家里丢了牛,告道府衙。恰巧有人捡到一头放散的牛交给郡署,郡署便让黄、王两家前去辨认,两家人见到牛后,都一口咬定牛是自己家的,互相僵持不下。郡县官吏对此束手无策,据说道现在九月,近一个月时间过去了,还不能决断牛的归属,引起两家人极大不满,听说此事的百姓也斥责官府办事不利,效率低下。
这点破事竟然难住广汉郡官吏一个月?真的假的?这董扶不会是故意逗我吧?不像啊,自己和他又无恩怨,也没熟络到自由开玩笑,而且对方不是会谶纬占卜之学吗?多算算不久知道了?
伏泉心中百般疑惑丛生,眼神怪异地看着董扶道:“茂安先生乃益州名士,谶纬大家,牛之归属莫非占卜不得乎?”
话语刚落,董扶那皱纹不少的老脸上竟然无端红了,不自然的笑道:“图谶之事只可知大事,却难得此小事也。”
大事?小事?
指的是国家之大事?还是百姓之小事呢?
姑且相信他吧,反正伏泉继续追问也无益,毕竟这预言学说掌握在人家手里,说不得董扶说得是真的,他们只能预言未来的大事而已,不然他怎么能预言益州会出天子呢?更何况他能说出自己起死回生,就不得不让伏泉相信。
伏泉问道:“黄、王两家是何情况?”其实伏泉心中已有猜测。
果然,董扶答曰:“颇富。”黄、王二姓乃是益州大姓,蜀汉一朝黄、王二姓出名者甚多,料想皆富裕之家。
“两家是否皆不只有一头牛?”
“自然如此。”
“此事易耳,命黄、王两家将自家牛群驱到旷野,将捡来之牛放开,让牛肚子认主便可,马可识途,牛亦可识群,那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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