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是谁,我在哪?(1/2)
林天赢也不知道迷糊了多久,等到意识清醒的时候,便感觉饿周身一阵剧烈的疼痛,瘦弱的小身板,仿佛就快要散架那般,连站都快要站不起来了。
“好痛啊,到底发生了什么?”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林天赢现在一点印象都没有,没办法,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根本不给人半点反应的时间。
一下子就腾云驾雾,享受飞一般的感觉,然后就撞上一堵墙,整个人都撞昏了过去,那还有时间去感受什么,搞清楚状况啊。
“啊啊,这个世界真危险,好想回家啊,我都有一个多星期没有打游戏了,我还才刚上王者的说呢。哦,对了,赛季都快结束了,我的王者地位啊。”林天赢发着牢骚,这个时候也只有发牢骚才能够缓解疼痛,转移注意力嘛。
很快的,林天赢的注意力就真的被转移了,他的注意力被鲜红的血所吸引,昏暗的环境下,鲜血的颜色有些刺目。
血液林天赢不是没有见过,只是他还没有见过,被割喉的死人,瞪着一双眼睛,死不瞑目的样子。尤其是那一双眼睛望着的方向,是朝着自己这一边望过来,在那一霎间林天赢的目光与之对视上了,突如其来的尸体,把林天赢吓了一大跳。
那一具尸体身穿银白色的铠甲,十分鲜艳亮丽,这是费兰克斯的部下,林天赢对于军队的制度不是特别懂,所以他也不知道,倒在地上的这个是士兵还是军官。不过也无所谓了,因为一眼望去,他的同僚都已经死了,还是刚被杀死的,在地上流淌着的血液还是温热的。
杀死这一小队人马的是莫里克,龙之刃佣兵团的团长和其成员,那个小胡子,笑眯眯的在月岁面前,十分谦卑的男人。
但此时林天赢却看到了他的另一面,他杀起人来只能用快准狠三个字来形容,而且杀人对于他来讲,便如同屠杀鸡鸭那般,一点压力负担都没有,在杀人的时候依旧保持着笑容。
他就好比是一匹凶残的狼,但却在世人的面前,将自己的獠牙和利爪掩饰了起来,将自己伪装成为一条狗。如果你真的把他当成一条忠诚的狗,那么当他展露利爪和獠牙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什么是追悔莫及了。
“哦,这不是尊贵的命魂师大人他的同伴吗。”莫里克发现了林天赢这个意外之客,将匕首上的鲜血擦拭之后,插到腰间,微笑的问道:“你似乎是迷路了,需要我帮忙吗?”
“我是谁,我这是在哪里,我的头好晕啊,我怎么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林天赢拍着脑袋,装作一副晕乎乎还未清醒的模样,表示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到,自己完全是无害的。
“你没事吧,哎呀,看你的样子,你是一点武技都不会啊,在这里可千万要小心了,不然就算是一只普通的机关傀儡,也可以轻而易举的杀了你啊。”莫里克抓住林天赢的一只手,拍着林天赢的后背,关怀的说道,但他这关怀的话语之中,却包含着浓浓的威胁之意。
咕咚,林天赢艰难的咽下一口口水,他不大明白,为什么莫里克不杀了自己,杀人灭口呢、
不,他没必要杀人灭口,因为杀了自己未免有些得不偿失。
心脏扑通扑通狂跳的林天赢,这一刻脑筋转动得非常之快,他很快就想清楚这是为什么了。
现在在遗迹之中,费兰克斯是最大的一股势力,此外就是暴风佣兵团和龙之刃佣兵团,两大佣兵团虽然人多势众,但跟费兰克斯的军队真刀实枪大干起来的话,乌合之众的佣兵团肯定打不过训练有素的军队,所以佣兵团要想在这一次遗迹探险之中,捞到足够多的好处,一个需要看运气,另一个就要看实力了。
既然已方的实力不够,那么就只有削弱敌方的实力,跟两千兵力的军队对着干,佣兵团没有那个实力,但对付只有十几个人的小队,那还是可以的,既然逮到机会了,那么也就别怪他们痛下杀手了。
费兰克斯要是聪明的话,那么也会想到这一点,这是瞒不住的,所以不需要林天赢去告密。
当然要是费兰克斯是蠢货的话,那么林天赢去说他也未必会相信,因为林天赢人微言轻,连靠近他都未必能够做到。
此外费兰克斯是命魂师,现在这附近已知的命魂师,就只有月岁一个人,想要对付命魂师,最好是让命魂师去对战,为此莫里克不可以杀了林天赢,他还指望着靠林天赢跟月岁打好关系呢,既然林天赢很识相的装傻,他当然也不会揭穿,只是让他继续装傻下去而已。
“所以嘛,我也不想来这里的,可是大小姐硬是拉着我进来,一个不小心触碰了一个机关,就把我给弄到这里来了。”
“太可怜了,我对你的遭遇十分同情,对了,你说的大小姐,是哪一位啊?”莫里克试探的问道,能被称之为大小姐的,身份肯定十分尊贵,似乎连月岁这个命魂师,都要低上一等啊。
“就是凶巴巴的那一个。”
“哦!”莫里克大概知道了是谁了,说到会给人凶巴巴感觉的,也就只有歆尔了。没办法,思雅在歆尔旁边,根本就是乖乖女一个好吗。
“对了,不知道你怎么称呼啊?”莫里克很是客气的问道,林天赢知道,他的客气,是因为月岁他们的关系,不然的话,现在莫里克肯定会是另一幅嘴脸的。
“好说,我叫林天赢,我知道你,你是大名鼎鼎的龙之刃佣兵团团长。”
“什么大名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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