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郡主说,我就喜欢会做菜的(1/2)
“呕……亲娘啊,我……呕……”
房间里,大清早铭天一起床就把昨晚吃的东西都吐了出来,望着痰盂里的呕吐物,可以看出只消化了一半。
今天算起来是第六天了,除了前天晚上的三块饼干,没有吃过任何东西,昨晚吃的,现在六成已经吐在痰盂里,这让铭天感觉自己身体开始出现严重的营养不良现象。
手脚在颤抖,肌肉发酸,视线里看到的一切都好像隔着水面一样的在波动。
为了不让自己爹妈怀疑,铭天昨晚强撑着吃下了饭。
两晋时期,人们发明了面粉,为此也发明了给大米去壳的技术,可以说是华夏对米面类主食的第一次革新。
但是,这次革新是在唐朝完成的,南北朝的今天,因为大米产量很低,所以依旧延续着大米小米混着煮饭的习惯,而大米虽然能去壳,小米却不能。
米饭里除了麦壳外,还混着许多石子和虫子的尸体,而菜,只有水煮菜,脚气患者腌制的咸菜和没煽过的,也没用姜和料酒去腥的羊肉菜羹。
就这饭菜,对铭天这种富贵人家来说居然是属于招待贵宾或者逢年过节才有的宴席级豪华料理,简直荒谬。
望着浑浊铜镜里日渐消瘦的自己,铭天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一改逗逼的个性,面色满是凝重。
心因性厌食症。
如果再不亲自做菜的话,自己恐怕会因为这个讽刺的病症结束这趟荒诞的穿越之旅。
但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处理。
简单的洗漱,铭天笨拙的穿好衣服,按照父母的指示以这个年代的审美打扮了一下后出门,诸葛方和方田氏已经恭候多时。
看着这一世的父母,铭天此刻却没有了前天上吊时对他们的同情,有的仅仅是厌恶。封建对于人的毒害有多深,在他们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不愧是我儿啊,打扮一下真是俊俏。”
“相公说的是,不亮儿,今天要见江门郡主,你可要为你父亲争光啊,如果能被选为郡马,我们诸葛家也能算半个皇亲国戚了。”
“爹妈,快点吧。”
没多啰嗦,铭天一反常态的淡漠,不是因为情绪,仅仅是因为营养不良而变得迟钝罢了。
糖,盐,淀粉,蛋白质,维他命abcdefg,样样都缺,我必须得找机会自己下厨。
一个时辰后,苏门镇。
明晃晃的烈日照耀在一颗颗如蝗虫般密麻的人头上,再加上穿着不透气的垃圾衣服,站在前面的铭天感觉自己都快被晒晕了。
众镇民听说今天江门郡主要来苏门镇选郡马,纷纷起了个大早,等在镇门口,想要一睹这号称天下第一美女的江门郡主芳姿。
果然,土黄色的地平线上,一面面旗帜随着几百号身着银色战甲的士兵印入众人眼前,明晃晃的,仿佛是地平线那边又升起了第二个太阳一般。
“唉,看到了看到了,江门郡主!”
“哪呢?”
“你看,军队正中,骑着黑马,身披银甲的那个!”
“噢?这么一说果然…哎?这郡主为何不做轿子要骑马呢?还穿着男人的盔甲?裹的这么严实。”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江门郡主乃六亲王与氐族之女,所以性情豪放,也不裹小脚,更不坐轿子。至于那盔甲,据说郡主生一怪病,不能见光,所以特制了这一身盔甲,方便出行。”
人群已经开始躁动起来,铭天眯着眼怎么都看不清什么黑马,什么身披银甲,部队离自己明明还有一里半的距离,这古代人的眼珠子难道都像天文望远镜一样有几层眼角膜的吗?这么远也能看清?
“不亮兄,别来无恙。”
就在这时,旁边一个公子哥突然向自己搭讪。
侧目看去,却见是一个面若橄榄,獐头鼠目,却是身着锦绣丝袍,一看就蛮有钱,和自己差不多同龄的公子哥。
“干嘛?公孙远?”铭天懒散的回了他一句。
此人名为公孙远,铭天不是出生穿,但记忆却是得到继承的,这公孙公子是苏门镇第二世家,仅次于铭天的诸葛世家,不相上下。
这具身体在被铭天夺舍前,是个彻头彻尾的孬种,18岁的人了,看到只蟋蟀都能吓的大小便shī_jìn,所以也没少被这公孙公子欺负。
听说江门郡主要来一睹诸葛不亮风采,这公孙远心里不平衡,死活要和铭天竞争,居然还得到同意了。
公孙远虽然长得远不如铭天,但他却是个士大夫,通俗点讲,就是介于秀才和贡元之间的职位。
科举现在还没出现,所以没有举人和进士这种称呼,现有的制度称之为察举制,但铭天又不是历史教授,正常的现代人不去百度哪能知道和科举有什么区别?
唯一知道的就是士大夫等于举人,不过举人能做官而士大夫还不行,如果说察举是科举的雏形,那士大夫就相当于是举人的雏形吧。
“没什么,我就是来看看,你一个靠脸吃饭的庸才,怎么在这天下第一美人江门郡主面前出丑的。”说着,公孙远扇子一开,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
虽然公孙远欺负过自己这具身体,但是铭天不打算和他计较,可现在蹬鼻子上脸了,铭天怎么会没有脾气?
铭天噗嗤一声,摇头讽笑道:“听你这么说搞得好像这江门郡主是为你来的一样?怎么?肚子里墨水太多?馊掉了?这么酸。”
公孙远不气反笑道:“哼,郡主确实不是为我而来,但我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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